南航吉林分公司2022年UPS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UPS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 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2022年UPS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0833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项目 |
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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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套)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ups系统蓄电池采购 |
1 |
1 |
351550 |
351550 |
UPS系统设备蓄电池产品参数配置详见附件1,技术指标列表详见附件2 |
合计:351550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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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使用量和2022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UPS系统蓄电池采购 |
龙嘉机场综合办公楼机房、长春市区办公楼、延吉基地四楼机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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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3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取得蓄电池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供应商属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税务局规定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1年1月至今曾开具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扫描件1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询价文件 的获取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 、 响应文件 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采购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南航吉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信息工程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431-89606726
EMAIL:li-na9@csair.com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南航办公楼综合保障部信息工程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60672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采购办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南航办公楼企划财务部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606108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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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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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zip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