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理管理中心廉政文化广场比选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505号《关于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2019〕421号《关于调整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金阳至宁南段、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核准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初
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9〕51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现由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以下简称“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廉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现场绿化、场景等结合廉政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廉政景观、广告等:批注[胡1]:小品是什么?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四川沿江攀宁高速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廉政文化广场建设;
2.2服务期限:自四川沿江攀宁高速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廉政文化广场建设合同签订且定稿后40天内交付货物。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3万元及以上类似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报价。(附查询结果)
2、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查阅。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
8、公示及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公示3个日历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监督部门为比选人纪检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西路60号
邮编:615000
联系人:陈怡汛
电话:13882304717
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9〕51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现由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以下简称“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廉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现场绿化、场景等结合廉政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廉政景观、广告等:批注[胡1]:小品是什么?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四川沿江攀宁高速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廉政文化广场建设;
2.2服务期限:自四川沿江攀宁高速有限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廉政文化广场建设合同签订且定稿后40天内交付货物。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3万元及以上类似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报价。(附查询结果)
2、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查阅。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
8、公示及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公示3个日历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监督部门为比选人纪检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西路60号
邮编:615000
联系人:陈怡汛
电话:13882304717
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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