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3-12-13 16: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萍河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定兴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道整治长度6.167km;拆除重建桥梁3座,漫水路改建桥梁4座,原有桥梁防护1座;新建巡河路长度12.334km;建设数字化管护平台。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4 09:00至2023-1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兴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辰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定兴县国泰北街与兴华东路交口南行 | 地址: | 保定市恒滨路89号智博园2号楼501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葛有才 |
联系人: | 张鑫 |
电话: |
0312-7113023 |
电话: | 0312-590963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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