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环境影响评价、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JKSWB-G005-3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于2024年10月17日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环境影响评价、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三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
1 |
环境影响评价 |
第1名 |
山西欣若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欣若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第2名 |
/ |
2.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各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电 话:0351-2621337。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城巷12号。
邮 编:030013。
电子邮箱: 491528392@qq.com。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