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金额
2.4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zx-[2024]-69号
预算金额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裴先生0937-338209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跃雄180893695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20 15: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12-21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2-21 12: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12-21 17:3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所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 GSZZX-[2024]-69号 货物
24665.00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pdf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甘肃正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嘉安高速公路收费所的委托,现对“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以邀请招标方式在“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甘肃省卓恒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玉门世纪华寅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锦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GSZZX-[2024]-69号
二、采购内容:
嘉安高速公路收费2024年安保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入口车道渠化
1
警示橡胶立柱、反光弹力柱安装

100

1.1
锥桶

190

2
安全防护
2.1
反光马甲

133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24665.00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陆拾伍元整)
四、竞价办法: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应网页下载的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供应商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为准,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1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15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1日17时3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八、供应商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供应商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默认不被系统接受。
5.本项目招标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6.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嘉安高速公路收费所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 0937-3382099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59号
 
代理机构:甘肃正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跃雄      联系电话:1808936957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B座11楼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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