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精河县2024-2025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竞争性磋商公告
药剂
未加碘食用盐
节能产品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xjhe-jhxcs-2024-030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微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武沙沙0909-888020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8
公告正文
精河县2024-2025 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E-JHXCS-2024-0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精河县2024-2025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精河县安阜清源水 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精河县2024-2025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需求提供药剂供应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河县2024-2025 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河县2024-2025 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C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
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 (3)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 明); (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及明细; (5)提供近六个月内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 社会保险类);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网站查询截图(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采 ( 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的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报名后需自行联系甲方,提取水样本使用所要投标的药剂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 检测报告,以证实所投药剂产品符合甲方水质的需求,能达到国家要求的废水水体排放标准, 检测的检测数据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适用于一体化水厂的工艺,并要求有资质的技术顾问需持证上岗,配备专业技术入员 一名,必须满足饮用水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要求,并进行化验调试,调试适用以及验收合格 达标后付款,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一体化水厂水质达标,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水质不 达标,所造成的后果(比如被环保部门罚款等处罚)应由投标人负责,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自 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 下午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博 T
日 乐市益群西路北7号办公楼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中所有条款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三份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预算金额(元):未加碘食用盐:1400元/t(壹仟肆佰元整/t); 最高限价(元):未加碘食用盐:1400 元/t(壹仟肆佰元整/t); 采购需求精河县2024-2025年一体化水厂药剂采购(未加碘食用盐)需求提供药剂供应服务。 八、监督部门 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精河县 联系人:王微 电 话:135655051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博乐市益群西路北 联系人: 武沙沙 电 话: 0909-8880205 电子邮件: 11653394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巡少少 (签名) λ
鸿恩 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卫 岿(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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