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崇文小学内配设施配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776.8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陕正衡招字2018-293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公司泾阳县崇文镇中心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维霞029-87373098
中标公司北京中教新华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威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联拓永欣信息工程有限公司393.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安灵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寓科未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丰勤商贸有限公司383.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崇文小学内配设施配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崇文小学内配设施配备采购项目已于2018年07月27日进行公开招标,现开、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8年07月30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崇文小学内配设施配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陕正衡招字2018-293号
三、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崇文镇中心校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
联系方式:1869101158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系方式:029-87373098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1.1一标段:科学实验室、科学仪器室、音乐室、美术室、书法室、舞蹈室、科技室、劳技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体育器材室、阅览室、少队部、图书室、警务室、教室、会议室、阶梯教室、餐厅、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宿舍等内配设施采购,窗帘,净水设备,学生桌凳,LED电子显示屏;二标段:微机语音室(云桌面语言实验室),录播室,校园电视台,创客教室,创客教室3D打印,校园广播,多媒体教室,空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 采购预算:800万元,其中一标段:395万元;二标段:405万元
2.项目用途:新建校园内配。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中标信息:
一标段:
1.中标供应商:陕西丰勤商贸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3833598.00 元
3.供货期:18日历天
4.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常乐路18号创业中心213室
5.联系人:高航
6.联系电话:15509135777
7.主要中标标的基本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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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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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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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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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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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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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
|
总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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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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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黑板
|
西安灵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LK-ZN-750CN
|
5
|
块
|
21250
|
112900
|
|
2
|
心理自助服务系统
|
广东威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WH-05
|
1
|
台
|
23800
|
23800
|
|
3
|
图书架
|
北京中教新华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ZJ-SJ02
|
30
|
架
|
560
|
16800
|
|
...
|
...
|
...
|
...
|
...
|
...
|
...
|
...
|
二标段:
1.中标供应商:陕西联拓永欣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3934600.00元
3.供货期:20日历天
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测绘路4号院内一层
5.联系人:薛滨
6.联系电话:13991226650
7.主要中标标的基本概况:
序号
|
名称
|
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云桌面管理软件
|
陕西格陵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V1.0
|
100
|
点
|
900
|
90000
|
|
2
|
多媒体教学一体机
|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F75EA
|
1
|
台
|
24750
|
24750
|
|
3
|
机器人基础套装(含教案及
PPT资源)
|
北京寓乐世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8XLZNJC10010
|
20
|
套
|
5970
|
119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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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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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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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波、冯德民、牛文英、侯虹、张涛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安维霞、董海龙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7373098 029-87511349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标准下浮20%计取。
2.收费金额:一标段:人民币36935元;二标段:人民币37824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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