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信息公开征集学生食堂加工设备维修材料供应商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 )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4-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开征集学生食堂加工设备维修配件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我校学生食堂加工设备正常运行需要,公开征集2025年度学生食堂加工设备维修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免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发现故障免费维修,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维修范围涉及江浦校区、新模校区及滁州校区。
(二)项目预算:17万元。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结算时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配件型号及基准报价表:(见附件2)
(四)合同期限:壹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五)服务要求
1、保证学生食堂内所有加工设备及相关元器件的正常运行。
2、响应方负责每月一次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一次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响应方自拟记录单),要求每学期集中维保一次(全面检查及维护)(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3、对于故障诊断,确定已损坏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免费更换服务。维修后需重新调测,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4、响应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维修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5、设备发生故障时,响应方接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做出回复,电话交流不能排除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处理,6小时内完成修复。
6、设备发生重要零配件需要更换时,响应方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配件并及时更换完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响应方需提供维护现场操作及简单维护培训,重点向受训人员介绍工作原理、基本操作,各种元器件的原理及如何初步判断故障原因等,从而使受训人员具备设备日常操作、简单维护及紧急故障应急处理能力。
8、响应方派出的维保人员必须具有维修相关资质,有丰富的维修保养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
9、响应方应对我校学生食堂的所有加工设备非常熟悉,并能够积极配合采购方进行食堂改造建设工作,按照采购方要求免费配合。
(六)质保期:更换配件质保期1年。
(七)付款方式
1、按季度结算,成交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应做好现场维修记录(以维修单为凭证),系统维护记录等,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上述资料作为付款的依据。
(八)报价要求
1、配件材料费包含维保期内人工费、交通费、技术服务费、维修保养费、税收、利润等完成维保相关的所有费用。
2、报价表中基准单价为最高限价,响应方按折扣率报价,结算价=基准单价*(1-各单位响应折扣率)。
3、配件费用根据报价清单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4、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配件,响应方在最短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供报价单,待同意后,免人工费更换修复。
(九)验收标准:设备正常运行。
(十)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1、供应商应对所更换的配件提供3个月的包换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免费维修服务。
2、产品和主要部件在质保期内发生二次故障二无法排除并影响用户使用时,供应商承诺免费更换产品。
(十一)现场勘察或答疑
采购方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响应方可自行联系采购方。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响应方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踏勘现场联系人:邱老师,13770667659。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服务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表(附件2);
3、近3年(2022年12月1日起)维护保养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
5、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折扣率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折扣率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有二次报价。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七)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12 月 26 日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 26 日9:30 ;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4 年12月 26 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邱老师,13770667659。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模板.docx
附件2:加工设备维修配件型号及报价表.xlsx
附件3:入校申请二维码.docx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 )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83587580。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4-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开征集学生食堂加工设备维修配件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我校学生食堂加工设备正常运行需要,公开征集2025年度学生食堂加工设备维修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免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发现故障免费维修,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维修范围涉及江浦校区、新模校区及滁州校区。
(二)项目预算:17万元。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结算时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配件型号及基准报价表:(见附件2)
(四)合同期限:壹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五)服务要求
1、保证学生食堂内所有加工设备及相关元器件的正常运行。
2、响应方负责每月一次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一次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响应方自拟记录单),要求每学期集中维保一次(全面检查及维护)(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3、对于故障诊断,确定已损坏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免费更换服务。维修后需重新调测,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4、响应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维修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5、设备发生故障时,响应方接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做出回复,电话交流不能排除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处理,6小时内完成修复。
6、设备发生重要零配件需要更换时,响应方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配件并及时更换完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响应方需提供维护现场操作及简单维护培训,重点向受训人员介绍工作原理、基本操作,各种元器件的原理及如何初步判断故障原因等,从而使受训人员具备设备日常操作、简单维护及紧急故障应急处理能力。
8、响应方派出的维保人员必须具有维修相关资质,有丰富的维修保养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
9、响应方应对我校学生食堂的所有加工设备非常熟悉,并能够积极配合采购方进行食堂改造建设工作,按照采购方要求免费配合。
(六)质保期:更换配件质保期1年。
(七)付款方式
1、按季度结算,成交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应做好现场维修记录(以维修单为凭证),系统维护记录等,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上述资料作为付款的依据。
(八)报价要求
1、配件材料费包含维保期内人工费、交通费、技术服务费、维修保养费、税收、利润等完成维保相关的所有费用。
2、报价表中基准单价为最高限价,响应方按折扣率报价,结算价=基准单价*(1-各单位响应折扣率)。
3、配件费用根据报价清单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4、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配件,响应方在最短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供报价单,待同意后,免人工费更换修复。
(九)验收标准:设备正常运行。
(十)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1、供应商应对所更换的配件提供3个月的包换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免费维修服务。
2、产品和主要部件在质保期内发生二次故障二无法排除并影响用户使用时,供应商承诺免费更换产品。
(十一)现场勘察或答疑
采购方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响应方可自行联系采购方。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响应方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踏勘现场联系人:邱老师,13770667659。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服务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响应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表(附件2);
3、近3年(2022年12月1日起)维护保养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
5、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三)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四)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折扣率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折扣率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有二次报价。
(五)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七)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七、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12 月 26 日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 26 日9:30 ;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八、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4 年12月 26 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邱老师,13770667659。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83587580;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模板.docx
附件2:加工设备维修配件型号及报价表.xlsx
附件3:入校申请二维码.docx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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