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04-19中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605-1-2023-039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委托后,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04-19中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 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六路11号6楼

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高新区智富大厦33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757-86328530

三、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04-19中庭地块

地块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岳利沙路南侧、岳利沙大道东侧、紧邻岳利沙村地段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142181°,北纬23.076316°

地块面积:6459.76m2

用地规划:文化设施(A2)与体育混合用地(A4)

四、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沿革简单清晰,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早期主要为农田和鱼塘,其中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季节性蔬菜和香蕉等农作物,鱼塘用于养殖四大家鱼。2006年,地块周边农田区域平整,顺势将地块北部鱼塘回填,回填土为鱼塘附近农田、塘埂平整土;回填平整完成后,相关区域内建设厂房,出租用作五金配件仓库,不涉及生产加工。2011年起,地块北部及周边厂房逐步拆除,2012年全部拆除完毕,此后地块北部闲置为空地,其他区域仍为农田。2019年,地块内的农田区域停止种植,地块中部农田区域因地势较低且田垄间水渠荒废堵塞,导致区域内逐渐积水,形成水塘,随后村民在该区域内种植荷花;2020-2022年,地块内荷花种植废置,原荷花种植区荷花被清理,闲置为空地;地块中部部分水域区域逐渐干涸,仅遗留靠近地块边缘的小部分水域,与周边的水域相接,形成较大范围的水塘。2022年,地块北部部分区域用作临时停车场,并沿用至今,地面已做硬底化处理。目前地块内大部分区域闲置,地块北部部分区域为临时停车场,地块中部小部分区域为水塘,其他区域杂草丛生,植被生长良好。

地块东面为空地,南面隔空地为沿江道路和佛山水道,西面为岳利沙村,北面隔道路为空地、驾校训练场。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本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地块仅有北部区域作为五金仓库使用,不存在重污染型企业的工业聚集区和危废处置区域,地块内无地下储罐储池。考虑到地块北部区域曾涉及鱼塘回填、五金仓库的使用,识别项目地块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铜、镍)、石油烃(C10-C40);地块东面、南面相邻地块中的工业厂房主要作为建筑材料仓库、五金仓库使用,其存放过程、经营流程与地块北部五金仓库基本一致。结合地块东面、南面的建筑材料仓库、五金仓库污染识别情况,综合分析地块东面、南面相邻地块对地块内土壤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为铜、镍、石油烃(C10~C40)。故将重金属(铜、镍)石油烃(C10~C40作为本次调查特征污染物。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从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地块北部曾涉及鱼塘回填和工业仓库使用,为了避免回填土来源识别过程中因回填时间较早而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五金仓库使用期间的环境影响,本次调查将回填区域和五金仓库区域作为潜在污染区域重点考虑。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6459.76m2,其中重点区域约为2200m2,按照不大于40m×40m的采样密度进行布点,在重点区域布设4个采样点,则其布点密度约为550m2/个,布点密度满足1600m2/个采样点位的要求;其他区域面积约4259.76m2,小于5000m2,按照不大于100m×100m的采样密度共布设2个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2129.88m2/个,布点密度满足10000m2/个采样点位的要求。因此,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同时满足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的布点要求。

综上,地块内点位钻探深度为6.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4~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30份(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对照点引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01-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数据(备案编号:440605-1-2023-039)。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pH和水分。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份地下水样品;地下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石油烃(C10~C40)、pH值和浊度。

   地块中部水域内布设1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1份地表水样品,并协同采集1份底泥样品。地表水监测指标为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石油烃(C10~C40)、pH值和浊度,底泥样品监测指标参照土壤监测指标执行。

根据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底泥样品所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有检出的样品中铜、砷、铅、镍、六价铬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均低于推导值,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33.6倍。本次调查地下水超标指标浊度不属于地块特征因子,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地表水各检测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等相关质量标准限值。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底泥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地表水基本满足(GB 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限值,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本次调查认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04-19中庭地块可以作为文化设施A2与体育混合用地A4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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