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项目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360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0515-690574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A3209010001000220001001
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项目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 盐行审投资(2022)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6027.54m2,其中单体建筑最高层数为地上24层,地下1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 4.5360 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3 月 1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4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0 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江苏省和盐城市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2.1.6质量目标: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工程设计、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安装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内容。
2.2.1设计范围:除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方案及扩初设计内容外,其余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专业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包括施工总承包范围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专业设计、补充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内容及方式: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施工范围:除接水、广电、燃气工程外,其余满足规划设计要点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和相关设备、家具、家电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及装配式工程、通用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太阳能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等)、园林绿化工程[包含围墙、道路、铺装、景观、绿化、路灯、小品、室外雨污水、室外消防管网、雨水回收及喷灌系统、室外景观水电、室外标识标牌标线及(除自来水公司实施范围内给水,以及广电、燃气外)与本项目相关范围内所有附属工程等]及其他配套工程【临时用电用水工程、通信配套工程(三网合一)、外接电、正式用电、信报箱、环卫设施、标识标牌、二次供水及相应配套设施、化粪池、亮化工程等】、家具、家电、各类器材、游乐设施及其他采购及安装等。
2.2.3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发包人。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2.5亿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达2.5亿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2.5亿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 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方案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文港北路18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15-69057406、13815581495
2023年1月13日
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项目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 盐行审投资(2022)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6027.54m2,其中单体建筑最高层数为地上24层,地下1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 4.5360 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3 月 1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4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0 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江苏省和盐城市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2.1.6质量目标: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工程设计、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安装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内容。
2.2.1设计范围:除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方案及扩初设计内容外,其余青年路人才公寓东侧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专业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包括施工总承包范围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专业设计、补充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内容及方式: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施工范围:除接水、广电、燃气工程外,其余满足规划设计要点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和相关设备、家具、家电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及装配式工程、通用安装工程(电梯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太阳能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等)、园林绿化工程[包含围墙、道路、铺装、景观、绿化、路灯、小品、室外雨污水、室外消防管网、雨水回收及喷灌系统、室外景观水电、室外标识标牌标线及(除自来水公司实施范围内给水,以及广电、燃气外)与本项目相关范围内所有附属工程等]及其他配套工程【临时用电用水工程、通信配套工程(三网合一)、外接电、正式用电、信报箱、环卫设施、标识标牌、二次供水及相应配套设施、化粪池、亮化工程等】、家具、家电、各类器材、游乐设施及其他采购及安装等。
2.2.3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发包人。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2.5亿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达2.5亿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2.5亿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 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组织机构2分 业绩1分 |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 63分 | |
1.2.3 | 技术标 | 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定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劣汰法:□淘汰数量 名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否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 |
评标方案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项目组织机构2分 业绩1分 技术标: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3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设计文件 25分 | 设计总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内装方案设计10分 | 1、设计说明详细; 2、平面设计满足合理性、功能性; 3、方案设计具有前瞻性、经济性、美观性; 4、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5、考虑无障碍需求、人性化需求; 6、细节收口设计满足精细化需求; 7、效果图详细,重点部位突出。 | ||
景观方案设计6分 |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合理的景观设计方案,提供景观初设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铺装总平面图、竖向总平面图、园建构造做法图、种植设计图、景观水电图),保证方案及初步设计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深度能达到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元素。主要景观元素包括铺装、构筑物、水景、雕塑等,表现形式合理,位置与体量合适;主入口、中轴、中心花园、单元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水景、构筑物的主材满足客户需求并符合产品定位标准。 3、绿化植栽配置合理,品种、规格等符合要求;排水组织合理;灯具形式及位置合理。 | ||
智能化及智慧公寓方案设计 5分 |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国家地方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合理的智能化专项设计方案,智能化专项初设图纸,包括系统图、各单体平面图、总平面图纸、智能化机房图纸等。系统图体现各系统架构、设备配置和数量构成,机房设备和现场设备供电系统图;各单体平面图体现各栋干线桥架路由和智能化设备布置示意图;智能化机房、控制室、弱电竖井设备布置示意图;总平面图体现弱电手(人)孔井、管线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示意图。 2、编制智能化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体现智能化各系统组成及各系统详细描述,各设备的供电、防雷接地说明;智能化机房、控制室位置大小设计说明;智能化与其他专业的分工界面、接口条件等。 3、智慧公寓方案设计,需设有专门客厅大厅和前台接待,24小时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对住户信息及管理进行集成控制,设置智慧大屏对入住情况进行实时把控,开发一站式网络服务平台,配备网上选房租房、网上缴费续费、进楼人脸识别等功能。 4、编制主要设备材料表,体现智能化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1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得分不应低于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2分) |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8分; 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外,其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 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 证书的,每有一个得0.2分,最多得1.2分。 备注: 每种注册类证书仅计分一次,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本项以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计分,否则不得分。 | |
5 | 业绩 (1分) | 除资格审查业绩以外,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或者单项合同金额2.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的业绩的,每有一项加0.5分,最高加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各施工单位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并参与计分。 | |
7 | 不良 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安居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文港北路18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15-69057406、13815581495
2023年1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