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汉新城特勤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hgj2017012019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18/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0
公告正文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咸新区消防支队秦汉新城中队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秦汉新城特勤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HGJ201701201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秦汉新城特勤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HGJ2017012019

三、采购人名称:西咸新区消防支队秦汉新城中队

地址:咸阳市渭城区兰池大道东段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文景路与凤城二路十字东南角海?国际B226

联系方式:029-65693226-81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内容

项目预算(万元)

九包

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

495.0000

十包

23吨水罐消防车1

100.0000

十一包

3.0吨水罐消防车2

70.0000

十二包

8吨水罐消防车1

57.0000

项目用途:消防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消防车辆须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并于车辆交付时提供本车3C认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8226日至201832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2、地点:西安市文景路与凤城二路十字东南角海?国际B226层。

3、文件售价:500/包,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320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文景路与凤城二路十字东南角海?国际B226层开标大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9-65693226-81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611301094018170084436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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