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公安局专项成果汇报片摄制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12.0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专项成果汇报片摄制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49977549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宣传处 289108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5:50 - 2024-11-07 15:50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按商务要求提供材料,否则竞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建政街道 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特警基地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专项成果汇报片摄制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049977549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宣传处 289108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5:50 - 2024-11-07 15:50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南宁市公安局专项成果汇报片摄制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参数要求:南宁市公安局专项成果汇报片摄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1201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按商务要求提供材料,否则竞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建政街道 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特警基地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一、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 |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 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成品交付。 |
▲三、服务期限: | 具体以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期限为准。 |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 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验收标准、规范: | 1、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成果,服务符合要求,并经采购人确认才作为最终验收。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其他验收要求按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
六、售后服务要求: |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项目实施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项目各阶段在时间节点、进度控制、组织管理、质量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安排,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2.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供应商确保服务期间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及时解决培训中各种问题,一旦出现电话解决不了的问题,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解决。 |
七、竞价要求: |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含所有制作原料费用、设备租赁费用、人员劳务费用等;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履行合同所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4)所有项目按采购预算表分类报价,且价格不超出分类预算价;(5)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3、供应商需提供在南宁市区固定营业场所证明,采购人将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
八、特殊说明及要求: | ▲1、请供应商在竞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一旦发现恶意、扰乱、达不到要求的竞标者,将根据在线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报价信息、禁止报价等,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取消其参与资格及本次交易。望各竞标商家能够认真阅读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如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无故放弃或不按采购需求履行,未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按成交金额的15%支付采购人违约金。 3、版权说明及要求:(1)所有项目内容的版权归南宁市公安局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复制或转让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2)成交供应商如使用第三方影像、音像、文字等素材,版权须得到授权合法使用,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保密说明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保密资质或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晓的秘密及警务内容。 ▲5、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拟制的实施方案,包含主要人员及设计、制作、摄制所需的软件、特种机器、摄影机、灯光、道具、等辅助设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项目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安排通过验收后在南宁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期间,中午12时至14时之间或晚上19时至22时之间的时段进行播放,并于2024年11月前播放完毕,此项如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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