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郭猛镇新跃村东涡河段道路维修工程(一、二组)招标公告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花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玲玲182051036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郭猛镇新跃村东涡河段道路维修工程(一、二组)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郭猛镇新跃村东涡河段道路维修工程(一、二组)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郭猛镇境内
(2)工期: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招标规模及内容:郭猛镇新跃村东涡河段道路维修工程(一、二组)施工,投资约29.70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2.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考核合格证(B)
6.5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6月养老保险在本单位缴纳)。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8.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24年04月 09  日 9:00  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财政所商务楼B座一楼开标会议室(吉安路与盐金路交界处向北100米)
9、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并将现金或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郭猛支行;账号:3209021401211000000524)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前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玲玲,联系电话:18205103602)领取招标文件。13、投标应知
(1)对已作投标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按开标时间提前2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招标人,否则一律不予认可),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郭猛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郭猛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郭猛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4、本公告同时发布于:郭猛镇人民政府网站
(盐都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点击郭猛镇)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花书记  联系电话:18651559855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2051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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