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瑞安市海洋环境监测及公报编制项目询价的公告 | |||||||||||||||||||||||||||||||||||||||||||||||||||||||||||||||||||||||||||||||||||||||||||||||||||||||||||||||||||||||||||||||||||||||||||||||||||||||||||||||||||||||||||||||||||||||||||||||||||||||||||||||||||||||||||||||||||||||||||||||||||||||||||||||||||||||||||||||||||||||||||||||||||||||||||||||||||||||||||||||||||||||||||||||||||||||||||||||||||||||||||||||||||||||||||||||||||||||||||||||||||||||||||||||||||||||||||||||||||||||||||||||||||||||||||||||||||||||||||||||||||||||||||||||||||||||||||||||||||||||||||||||||||||||||||||||||||||||||||||||||||||||||||||||||||||||||||||||||||||||||||||||||||||||||||||||||||||||||||||||||||||||||||||||||||||||||||||||||||||||||||||||
为做好 2022年瑞安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贯彻“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实施方案》(浙发改规划〔2021〕210 号)等文件及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瑞安市海洋环境监测及公报编制项目工作,拟就瑞安市2022年瑞安市海洋环境监测及公报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2年瑞安市海洋环境监测及公报编制项目 二、项目预算:25万元 三、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1. 闸口水质监测1.1 监测站位 2022年全市开展闸口水质监测,共布设监测站位55个,具体见表1.1-1及图1.1-1。 表1.1-1 瑞安市入海(河)溪闸监测站位表
图1.1-1 瑞安市入海(河)溪闸监测站位 1.2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氨氮、总磷共5项,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加测其他指标。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 1.3 监测频次 2022年4月-12月市级主要入海溪闸东环河每月监测3次;其他一般溪闸1年监测2次,分别于6-7月和10-11月各一次。 1.4 数据报送 市级主要入海溪闸东环河监测数据于次月5日前,报送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其他入海溪闸监测数据于2022年8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送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 入海排污口监测2.1监测站位 2022年瑞安市实施监测的入海排污口共7个,其中重点排污口6个(瑞安江北污水处理厂采样点为厂内综合排放口按一个点计),一般排污口1个,见表2.1-1。重点及一般排污口如图2.1-1所示。 表2.1-1 瑞安市入海排污口监测表(编号不连续)
图2.1-1 重点和一般排污口分布图 2.2监测内容 监测规范:按照排污口执行标准的全部项目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相关规定执行。 瑞安江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烷基汞、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铬、总铅、总镉、铜、锌。 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烷基汞、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铬、总铅、总镉、铜、锌。 瑞安市绿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pH、化学需氧量、总铜、总镍、总铬、总锌、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铁、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 瑞安市华邦印染园有限公司排污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六价铬、总氮、氨氮、苯胺、色度、硫化物、总锑、二氧化氯。 瑞安市宝源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六价铬、总汞、总铅、悬浮物、色度、苯胺、总氮、总磷。 备注: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加测其他指标。 2.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2022年重点排污口和一般排污口监测每季度开展1次,共4次。 2.4 数据报送 分别于6月5日、9月5日和12月5日前分三次将入海排污口监测数据资料报送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3.海洋环境监测3.1监测点位布设 瑞安市共布设22个监测站位。具体站位见表3-1。 表3-1 美丽海湾水质监测站位
3.2监测内容 包括海水、海洋生物资源指标。 海水:水温、pH、盐度、化学需氧量、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重金属(铜、铅、锌、镉、汞、砷)等。 3.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海水监测:5月份监测1次。 3.4数据报送 于7月5日前以excel格式将监测数据报送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4. 成果报告4.1环境监测数据报表 主要内容包括: 各站位各要素观测的数据报表; 样品分析、鉴定和资料整理、计算的数据报表。 4.2简报 定期递交季度简报。 4.3公报 按要求编制《2022年瑞安市海洋生态环境公报》。 提交通过审查后的瑞安市海洋生态环境公报资料60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的份数,中标供应商不得另行收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海洋监测能力,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 CMA检测资质附表品种中需包含海水水质等项目。计量认证能力表中的检测项目应涵盖本次水质检测全部项目且在有效期内(个别监测项目需分包的需要提供分包协议和监测能力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共同参与询价。 六、时间要求:各项目均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形成报告。 七、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险凭证等。 2.由于本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3.中标供应商最终完成海洋环境监测并提供《2022年度瑞安市海洋生态环境公报》,经审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90%,同时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开具合同金额100%的正式税务发票)。 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询价公开、公平、公正举行,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派人在采购方询价会场外等候,并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活动。 6、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7、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报价;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邮寄询价响应文件,邮寄询价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分批次邮寄或修改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递交时间)以签收人最后一次签收时间为准。 响应单位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邮寄箱或邮寄袋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评审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东山街道安阳南路515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1楼108办公室。 签收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13758790516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11: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1楼108办公室。(东山街道安阳南路515号)。 3、本项目将于2022年4月19日14:30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进行评审。 受疫情影响,询价评审时,响应单位指派代表在询价响应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询价评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十二、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85分,报价部分15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单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2、评分标准(100分) 1. 技术资信分的评定(85分)
2. 价格评分(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 价格权值 ×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3. 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的总和。 附件一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 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投标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提供服务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工作日的午餐)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验收费(评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2. 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报价,综合报价小数点最多保留二位。 3.此栏内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二“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价”相一致。 4.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注:1.合计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各项指标检测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工、技术服务、检测费、样品保存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报价明细表”内“合计总价”应与附件一“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 3、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女士,联系电话:13758790516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2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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