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39-72011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关于编制《青川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的询价公告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编制《青川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的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我局拟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现公开向各潜在供应商进行询价。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城乡规划、测绘等相关类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基本要求
报价单位需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编制经验,具备承揽测量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等业务的能力,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内容充分摸清青川县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现状,合理确定全县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目标,编制《青川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具体内容可参考《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大纲》(详见附件)。
四、报价函递交方式及时间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3.递交方式:请将盖有公章的报价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124740640@qq.com。
五、咨询方式
1.单位名称: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现场咨询:青川县乔庄镇小南街33号四楼建设管理股办公室。
4.电话咨询:0839-7201131。
附件1
报价函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我方全面研究了“青川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询价公告,决定参加贵单位本项目的此次询价。
2. 我方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经认真核算,报价为:      万元(大写:        )。
3. 我方自愿向贵单位提交本项目的报价函1份,用于本项目询价。
4.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时间:
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编制大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各地应尽快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按照“一城一策”原则,摸清底数,确定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目标,构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运行管理体系,储备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切实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全省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为有效推动各地编制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落地性,特制定本大纲。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政策背景
梳理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城市建筑垃圾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节 城市概况
简述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等城市概况。
第三节 上位及相关规划
按照规划统筹的原则,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解读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梳理与本规划的衔接内容。
第四节 建筑垃圾现状
梳理市(州)、县(市、区)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各类建筑垃圾收运转体系情况、处置及资源化体系情况、存量情况、监督管理情况等现状。
第五节 产业发展现状
梳理市(州)、县(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的产业现状,分析收集运输能力、消纳处理能力、再生产品类型、销路及销售规模等现状情况。
第六节 现状主要问题
结合相关分析,提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级层面的政策方针,结合实际阐述本市(州)、县(市、区)在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的总体思路。
第二节 规划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增量控制,存量治理;资源利用,无害处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原则。
第三节 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性与技术性文件等。
第四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30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规划范围: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州)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运输线路、处置设施等根据可按需扩展为市域范围。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思路
包括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与技术路线等。
第二节 规划目标及控制指标
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信息化等方面提出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结合政策需要和环保安全底线确定重要约束性指标,如新建项目工程垃圾每万平方米排放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等。
第四章 城市建筑垃圾发展预测
第一节 产生量预测
分析市(州)、县(市、区)建筑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梳理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及各项计划,研判新建工程、拆除工程和装修工程变化趋势,分类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
第二节 处置量预测
根据资源化利用率的目标安排,预测各类建筑垃圾近期和远期的资源化处置量。结合市域内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现状处理能力,预测近期和远期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能力缺口。
第三节 综合处置模式
按照生态优先、经济合理、社会效益等原则,根据现状收运处置体系、设施处置缺口,从近远分期、应急处理、存量处理等方面提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模式。
第五章 收集运输体系规划
第一节 分类收集规划
新建工程、拆除工程需从产生核准、源头减量、细化分类等方面提出产生收集要求;装修工程需构建装修垃圾收运体系,结合各小区物业、社区、街道,因地制宜明确暂时存放场所空间布局。
第二节 运输线路规划
从运输核准、密闭运输、建议路线、运输时段等方面提出要求;考虑各类建筑垃圾的产生来源、运输特点、处置设施布局,结合市域和主城区道路状况,按照高效率、低影响的原则提出城市建筑垃圾主要运输线路的建议。
第六章 处置利用体系规划
第一节 处置设施规划
从处置核准、分类处置方式、环境卫生等方面提出建筑垃圾处置基本要求;综合考虑上位规划、设施缺口、市域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设施处置分区,规划分拣站、填埋场等处置设施布局,设施布局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第二节 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
从处置核准、分类利用方式、再生产品等方面提出资源化利用基本要求;综合考虑上位规划、区域产业布局、设施缺口等要素,因地制宜规划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设施布局应与产业发展相衔接。
第七章 污染环境防治管控规划
第一节 管控重点空间
市区层面,综合考虑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工作安排确定环境防治重点区域;市域层面,结合存量建筑垃圾点位、处置设施布局、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建筑垃圾运输主要线路等,明确污染环境防治管控的重点点位、重点线路。
第二节 管控措施
结合重点管控点位、管控线路、管控区域,开展建筑垃圾环境污染源及环境风险分析,提出污染环境防治管控措施。
第八章 管理体系规划
第一节 管理组织构架
横向管理方面,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各环节所涉及部门的责任分工;纵向管理方面,明确市(州)级主管部门、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属地镇街(园区)、社区的职能职责。
第二节 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
梳理各类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流程;从联合执法、核准管理、处置付费或激励政策、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原则性策略,指导管理体系的完善工作。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 近期建设目标
结合规划控制指标,明确2025至2030年的近期建设目标。
第二节 存量治理
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存量点位,提出近期存量治理措施,制定存量治理清零计划。
第三节 收集运输设施建设
包括近期收运设施建设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保留/改建/扩建/新建)、转运能力、投资估算等内容。
第四节 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包括近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保留/改建/扩建/新建)、处置利用能力、投资估算等内容。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工作机制
包含地方性法规修订、部门工作协调等内容。
第二节 加强政策扶持
包括税收激励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等。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包括土地保障、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等。
第四节 建立监管机制
包括监管平台搭建、群众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等。
附图主要包括:
区位分析图
市(州)域城市建筑垃圾设施现状图
市(州)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规划图
市(州)域建筑垃圾环境防治管控规划图
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规划图
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
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环境防治管控规划图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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