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口腔医院HIS系统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k2024-3-1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口腔医院
招标联系人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典022-282238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口腔医院HIS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3-111
项目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HIS系统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项目需求书中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四)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或网上
方式:请准备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截图(如文件费缴纳形式为电汇时提供)、开票信息 WORD版(请注明专票或普票,如未注明或专票开票信息提供不全,按普票处理);项目信息WORD版(其中包含项目编号、注明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投标人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fyzxzb3@163.com,邮件主题为:FZK2024-3-111 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或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获取。采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采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请在汇款备注成:“FZK2024-3-111文件费”,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帐号:0302060209039096091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口腔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7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 022-5908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张典、管浩丞022-28223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典、管浩丞
电 话: 022-28223891
天津市口腔医院HIS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3-111
项目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HIS系统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项目需求书中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四)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或网上
方式:请准备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截图(如文件费缴纳形式为电汇时提供)、开票信息 WORD版(请注明专票或普票,如未注明或专票开票信息提供不全,按普票处理);项目信息WORD版(其中包含项目编号、注明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投标人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fyzxzb3@163.com,邮件主题为:FZK2024-3-111 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或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8室获取。采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采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请在汇款备注成:“FZK2024-3-111文件费”,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帐号:0302060209039096091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口腔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路75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 022-5908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张典、管浩丞022-28223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典、管浩丞
电 话: 022-2822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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