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6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0731-83682047
中标公司湖南天祚科技有限公司208.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教育局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建设(第七标段)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6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建设(第七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GK-202411260017-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天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B3栋1109-001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建设(第七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考试专用服务器(一) 服务器 KR722zG2 2 76000
2 考试专用服务器(二) 服务器 KR722zG2 5 160000
3 交换机(一) 交换设备 RG-S5000-48GT4XS 6 18000
4 交换机(二) 交换设备 RG-S5000-24GT4SFP 3 6000
5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一) 其他视频设备 DS-8664N-K8-V2 2 13980
6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二) 其他视频设备 DS-8632N-K8-V2 2 11716
7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三) 其他视频设备 DS-7716NX-K5 3 15000
8 激光打印机 其他打印机 P1522W 9 13500
9 标签打印机 其他打印机 GE435 9 9000
10 抽签系统 其他信息化设备 定制优质 9 4500
11 实验台信息采集终端 终端机 DAFENGYTJ-01 221 1149200
12 考场监控主机 其他计算机 DS-AXF141P 9 45900
13 机柜 机柜 定制优质 7 6860
14 UPS电源 其他电源设备 定制优质 9 45000
15 巡考摄像头 通用摄像机 DS-2CD7D45DWD- IS/EPC 36 34200
16 单目生物显微镜(含电子目镜) 显微镜 XSP-104HL(电子 目镜:SH-MJ01) 206 226600
17 核心操作垫 其他办公设备 定制优质 206 20600
18 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定制优质 412 90640
19 运维服务(一校两间标准) 硬件运维服务 定制优质 48 50400
20 运维服务(一校一间标准) 硬件运维服务 定制优质 110 85800
 合计金额小写: 2082896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捌万贰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考试专用服务器(一)

KR722z G2

联想/开天

2

38000.00

76000.00

2

考试专用服务器(二)

KR722z G2

联想/开天

5

32000.00

160000.00

3

交换机(一)

RG-S5000-48GT4XS

锐捷/福建

6

3000.00

18000.00

4

交换机(二)

RG-S5000-24GT4SFP

锐捷/福建

3

2000.00

6000.00

5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一)

DS-8664N-K8-V2

海康威视/杭州

2

6990.00

13980.00

6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二)

DS-8632N-K8-V2

海康威视/杭州

2

5858.00

11716.00

7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三)

DS-7716NX-K5

海康威视/杭州

3

5000.00

15000.00

8

激光打印机

P1522W

ICSP/珠海

9

1500.00

13500.00

9

标签打印机

GE435

得力/宁波

9

1000.00

9000.00

10

抽签系统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9

500.00

4500.00

11

实验台信息采集终端

DAFENGYTJ-01

大风/上海

221

5200.00

1149200.00

12

考场监控主机

DS-AXF141P

海康威视/杭州

9

5100.00

45900.00

13

机柜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7

980.00

6860.00

14

UPS电源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9

5000.00

45000.00

15

巡考摄像头

DS-2CD7D45DWD-IS/EPC

海康威视/杭州

36

950.00

34200.00

16

单目生物显微镜(含电子目镜)

XSP-104HL(电子目镜:SH-MJ01)

湛京/宁波(电子目镜:上华/江苏)

206

1100.00

226600.00

17

核心操作垫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206

100.00

20600.00

18

技术服务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412

220.00

90640.00

19

运维服务(一校两间标准)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48

1050.00

50400.00

20

运维服务(一校一间标准)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110

780.00

85800.00

合计

2082896.00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1.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前产品的损毁、灭失、脏污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2.1.3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2.1.4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2、安装调试

2.2.1乙方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2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2.3、测试验收

2.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3.3本项目按照浏财函【2024】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3.4甲方的验收只代表对货物数量、规格的认可,不代表对货物的性能、质量的认可,货物的性能及质量等以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2.3.5功能调试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验验收。

2.3.6甲方乙方双方签署验收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

3.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达到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性能及其他要求。

3.2整体项目质保及服务期要求三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3质保及服务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及服务期内所有维护均要求上门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设备)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乙方必须更换,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6在质保期头六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4.售后服务

4.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回应措施。

3)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等其他售后服务。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修复故障设备的,必须及时对有故障的设备提供产品备品、备件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2)平时学校进行实训时,确保平台能使用,方便学校进行练习;每次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之前须派技术人员免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质保期之后,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确保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正常进行,设备正常运转。

4.3、质保及服务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护,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予以免费更换,以保证甲方相关业务正常运行。质保及服务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5.其他要求

5.1培训

1乙方应针对项目及使用学校的整体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

2培训对象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培训、管理培训、维护培训,规范的宣传培训等;

4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等,现场培训不少于1次;

5在项目实施及质保及服务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充分的各类现场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培训和理论教学,培训内容、方式和地点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定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2.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条件

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XX%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1

验收合格后(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

30

60%

2

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30

20%

3

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及服务期三年满后确认中标人无违约后(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30日

20%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及服务期三年满后确认乙方无违约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每次付款前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人开具。

可增加支付次数,每次具体金额,备注支付条件,多次支付期中要至少有1期明确为整个项目的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文创路支行(湖南天祚科技有限公司:43050110269500000852)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整体调试运行,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设备到达现场后存放场地,存放场地的安全、防盗、卫生等均由乙方负责。

5.负责协调安装期间的用水用电的供应,保证乙方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按要求引入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接口(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按表生成,该部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对乙方进场的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核实。

7.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配合移交。

8.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安全保险、人身保险。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因此给甲方造成工程逾期、对外赔偿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6.负责设备的保管、存放、吊运、就位、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交付前的财产安全。

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相关费用。

8.保证做好各项施工、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设备)交验时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9.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

10.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为验收合格日,在相关部门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接受乙方移交后,即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订相关须知。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本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做出如下选择:

1.责令更换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

2.责令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3.产品在更换后的产品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终止乙方到货约定直至终止合同。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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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谭应启 法定代理人: 叶姣娥
委托代理人: 李凡 委托代理人: 彭金科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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