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教育局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建设(第七标段)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考试专用服务器(一)
台
KR722z G2
联想/开天
2
38000.00
76000.00
考试专用服务器(二)
5
32000.00
160000.00
3
交换机(一)
RG-S5000-48GT4XS
锐捷/福建
6
3000.00
18000.00
4
交换机(二)
RG-S5000-24GT4SFP
2000.00
6000.00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一)
DS-8664N-K8-V2
海康威视/杭州
6990.00
13980.00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二)
DS-8632N-K8-V2
5858.00
11716.00
7
网络视频录像机(NVR)(三)
DS-7716NX-K5
5000.00
15000.00
8
激光打印机
套
P1522W
ICSP/珠海
9
1500.00
13500.00
标签打印机
GE435
得力/宁波
1000.00
9000.00
10
抽签系统
定制优质
国产品牌/中国
500.00
4500.00
11
实验台信息采集终端
DAFENGYTJ-01
大风/上海
221
5200.00
1149200.00
12
考场监控主机
DS-AXF141P
5100.00
45900.00
13
机柜
个
980.00
6860.00
14
UPS电源
45000.00
15
巡考摄像头
DS-2CD7D45DWD-IS/EPC
36
950.00
34200.00
16
单目生物显微镜(含电子目镜)
XSP-104HL(电子目镜:SH-MJ01)
湛京/宁波(电子目镜:上华/江苏)
206
1100.00
226600.00
17
核心操作垫
张
100.00
20600.00
18
技术服务
位
412
220.00
90640.00
19
运维服务(一校两间标准)
48
1050.00
50400.00
20
运维服务(一校一间标准)
110
780.00
85800.00
合计
2082896.00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1.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前产品的损毁、灭失、脏污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2.1.3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2.1.4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2、安装调试
2.2.1乙方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2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2.3、测试验收
2.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3.3本项目按照浏财函【2024】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3.4甲方的验收只代表对货物数量、规格的认可,不代表对货物的性能、质量的认可,货物的性能及质量等以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2.3.5功能调试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试验验收。
2.3.6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达到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性能及其他要求。
3.2整体项目质保及服务期要求三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3质保及服务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及服务期内所有维护均要求上门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设备)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乙方必须更换,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6在质保期头六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4.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回应措施。
3)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等其他售后服务。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修复故障设备的,必须及时对有故障的设备提供产品备品、备件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2)平时学校进行实训时,确保平台能使用,方便学校进行练习;每次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之前须派技术人员免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质保期之后,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确保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正常进行,设备正常运转。
4.3、质保及服务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护,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予以免费更换,以保证甲方相关业务正常运行。质保及服务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5.1培训
(1)乙方应针对项目及使用学校的整体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
(2)培训对象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培训、管理培训、维护培训,规范的宣传培训等;
(4)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等,现场培训不少于1次;
(5)在项目实施及质保及服务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充分的各类现场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培训和理论教学,培训内容、方式和地点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定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付款条件
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XX%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验收合格后(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
30日
60%
是
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20%
否
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及服务期三年满后确认中标人无违约后(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及服务期三年满后确认乙方无违约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每次付款前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人开具。
可增加支付次数,每次具体金额,备注支付条件,多次支付期中要至少有1期明确为整个项目的履约验收期
无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4.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设备到达现场后存放场地,存放场地的安全、防盗、卫生等均由乙方负责。
5.负责协调安装期间的用水用电的供应,保证乙方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按要求引入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接口(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按表生成,该部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对乙方进场的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核实。
7.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配合移交。
8.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
4.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安全保险、人身保险。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因此给甲方造成工程逾期、对外赔偿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6.负责设备的保管、存放、吊运、就位、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交付前的财产安全。
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相关费用。
8.保证做好各项施工、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设备)交验时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9.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
10.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为验收合格日,在相关部门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接受乙方移交后,即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订相关须知。
/
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本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做出如下选择:
1.责令更换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
2.责令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
3.产品在更换后的产品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终止乙方到货约定直至终止合同。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