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3-695473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695473
(三)预算金额:16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5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3年12月31日
1. 需求依据: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8〕422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0〕29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4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85号)等文件要求(注:上述文件请计划投标人下载并熟悉)。对建设单位向海珠区发改局申请初审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的项目,开展成本审核相关审计。2. 服务内容:一是对物业服务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办公费、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进行合理性的成本审核。 二是对物业范围内的经营新利润测算(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商业、写字楼、广告等各类运营)进行合理性审核,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在成本审核中予以扣减。 三是提供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和现场取证。3. 在审计报告定稿前,需按海珠区发改局要求进行修改,修改过程不重复计费。 如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定稿后,因上级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海珠区发改局要求对同一审计对象同一审计内容进行二次审核,则收费视同独立项目,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费(最高报价不超过8000元/个项目)。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市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以上条款。 2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以实际审计的项目数量并达到验收规定为准,待合同服务期结束后双方进行结算。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1-17 17:20:34 ~ 2023-01-20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1-28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审计服务
合同份数:6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7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9088721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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