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丰区梦溪嘉园公租房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服务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上饶丰沃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丰区梦溪嘉园公租房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服务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361103MA7BUF2W92411190193
项目规模:
平方米(77,597平方米)
服务类型: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
服务时限:
按照建设方要求
服务金额:
¥23200.0元至¥77500.0元
金额说明:
2、 1、检测费用为包干价,包括检测费、进场费、交通运输费、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后续服务、税费、利润、以及清理费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调整。2、检测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组织结构);检测单位出具符合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的检测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须提供请款报告和税票及财务要求相关资料。3、检测单位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检测单位自行办理,保险费由检测单位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有检测人员在工程实施检测期间造成意外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4、外省检测企业需提供江西省气象厅进赣检测登记证明文件(备案资质应符合要求资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中标后提供原件核查,并有权现场核实,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服务内容:
1、 本次服务采购广丰区梦溪嘉园公租房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防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检测等,并出具有效且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2、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治安纠纷和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检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挂靠、一经查实,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不得参与上饶丰沃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及(含所属子公司和代建单位)后续项目的投标。 6、合同签订时须提交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组织结构)。 7、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完成的,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须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且上报中介服务超市等相关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选取中介方式:
网上竞价
资金来源:
社会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无
规避原因:
无
直购企业:
无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1-21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11-22 11:00:00
咨询电话:
上饶丰沃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上饶丰沃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备注:
3、 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规定的洽谈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业绩、人员、资质等以下投标资料(提供2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 6、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与该检测项目类似检测的业绩材料;本业绩需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检测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标通知书)。 7、本工程执行饶建发【2019】183号文件,参加投标的检测机构应在项目属地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机构登记了相关信息,由其对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如相关信息有所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应接受属地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机构的日常检测监督管理。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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