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阳市高新区十二里河支流行洪疏浚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主材及劳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行洪疏浚能力提升改造建设
主材
雨水工程劳务
金额
1386.9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hzj-2024-0501
预算金额
1386.91万元
招标公司
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13937719257
中标公司
南阳市腾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86.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常江
公告正文
南阳市高新区十二里河支流行洪疏浚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主材及劳务)中标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HZJ-2024-05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第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阳市腾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86.914400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南阳市皓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10.907500 万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南阳衡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419.070100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腾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常江/;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皓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皓/; 中标候选人(南阳衡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腾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皓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南阳衡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腾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皓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南阳衡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标段(包)<002>第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全能汇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50.133897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4.999387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瞻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91.255842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入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全能汇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晓乐/; 中标候选人(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鹏伟/; 中标候选人(河南瞻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丰大岗/;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全能汇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瞻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全能汇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河南瞻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标段(包)<003>第三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阳市豫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8.181066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宏业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1.844813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林航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7.748478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豫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秦娇/; 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霍富荣/; 中标候选人(林航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樊俊阁/;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豫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林航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豫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林航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 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三、其他 南阳市高新区十二里河支流行洪疏浚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主材及劳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南阳市高新区十 二里河支流行洪疏浚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主材及劳务)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南阳市高新区十二里河支流行洪疏浚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主材及劳务) 1.2项目编号:ZHZJ-2024-0501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材料采购 第二标段:雨水工程劳务 第三标段:河道劳务部分 1.4项目地点:南阳市高新区; 1.5工期:第一、二、三标段:20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5月05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05月27日 2、评标地点: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腾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869144.00 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两相西路东方电力花园10号楼2单元202室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市皓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109075.00 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信臣路交通驾校东一百米路南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衡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190701.00 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白河社区白河西路金科集美晴洲15幢1单元 2802室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全能汇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501338.97 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理想路交叉口东南角如意广场4号楼1单元1602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49993.87 元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人民路3888号鸿运国际商城F1号楼5楼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瞻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12558.42 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办事处七里园社区居委会七里园新街98号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日历天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豫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81810.66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两相西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728巷-98号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18448.13元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人民路168号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航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77484.78 元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28号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200 日历天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 年05月28日至2024 年05月31日 七、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
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高新路东段(创业大厦)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360763685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30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93771925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937719257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高新路东段(创业大厦)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136076368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306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393771925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酣(签名)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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