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区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CS325
项目名称:海曙区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曙区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磋商采购有效期为三年(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租用期限为3年),预算30万为一年租用费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在2022年10月26日09: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吕赟30943GC,电话0574-87520541。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供应商员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及场所码为绿码。
7、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A座5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87617
质疑联系人:毛展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87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87388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郑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0541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88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NBITCH-202230943GC海曙区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NBITCH-202230943GC海曙区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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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一)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三)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四)响应文件项目齐全;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五)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七)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八)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九)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十)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十一)不存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二)响应文件项目齐全;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三)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四)不存在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情形。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五)不存在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六)响应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七)不存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八)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 |
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 | (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技术需求响应性:根据供应商对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二、技术需求”进行功能响应,每负偏离一条技术参数扣2分,本项最多扣至6分。证明材料:有效的技术响应表。 | 20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分析的完整性、合理性评价。对本项目现状的了解程度(0-3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0-3分)、对采购需求分析与项目采购需求相符合程度(0-4分)进行综合评议。 | 10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综合解决方案进行评议。1、系统的体系架构的合理性(0-3分)、可行性(0-3分);2、功能模块的完整性(0-3分)、合理性(0-3分);3、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的说明详细程度(0-2分);4、对功能设计和部署实施计划的解决方案的详细程度(0-3分)、可行性(0-3分)。 | 20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功能演示 | 根据主要核心业务功能进行真实景区讲解演示(须提供不超过15分钟的演示视频录制,视频录制介质为U盘格式,可以密封在备份电子文件中或单独密封递交,仅使用PPT或文字图片或demo小样等形式演示的本项最多得5分)。下列每项功能演示中的子项内容均需演示,否则酌情扣分。具体演示内容如下:1、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的展示(9分):须结合项目情况展示景区门票统计(0-3分)、客流分析(0-3分)、异常预警功能(0-3分):根据演示的流畅程度、功能合理性、操作便捷性进行酌情打分。2、大数据统计分析平台(6分):支持自定义报表数据生成及导出、打印,支持综合数据混合展示,包括热力图,游客流量,消费等、支持客源地分析,支持视频图像游客人流量监测(包括综合视频监控、OTA数据分析、游客画像、旅行社分析、节假日旅游分析等)。根据演示的流畅程度、功能合理性、操作便捷性进行酌情打分(0-3分),根据数据图表展示的交互性,图表展示的美观程度进行酌情打分(0-3分)。3、文旅产业大地图功能(3分):可视化录入、查询、修改、编辑数据,支持目录分类管理,支持六要素旅游数据采集,根据演示的流畅程度、功能合理性、操作便捷性进行酌情打分(0-3分)。4、移动端决策分析功能(2分):支持移动端网页形式展示旅游大数据平台,演示文旅动态数据监测、文旅基础资源、产业发展、景区入园人数监控、异常预警、实时视频监控等功能,根据演示的流畅程度、功能合理性、操作便捷性进行酌情打分(0-2分)。 | 20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并酌情打分,包括:1、根据系统平台免费质保期限进行评议(0-2分);2、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0-3分);3、后期运维及技术培训的保障性、响应性(0-3分)。 | 8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合理化建议 | 由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0-2分)。 | 2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拟派团队人员情况评价 |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评价:1、项目经理: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及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的得3分。2、技术负责人: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及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3、项目组其他成员: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具备网络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注:上述证书均为国家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应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8 |
商务技术分(90分)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合计 | 90 |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本项目设有预算价,预算价为:30万元/年。磋商报价(最后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 提供“报价一览表”。 |
2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3 |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4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报价审查结论 |
供应商分值 | ||
价格分(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最终轮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 |
报价得分(10分)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 ||||
合计: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一、智慧文旅大数据中心(驾驶舱) | |||||
1.1 | 驾驶舱分析平台 | 对区域内核心景区、客流量等动态数据和基础资源等静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现文旅产业数据的综合监测,实现产业监测可视化与精细化。 | 套 | 1 | |
1.2 | 天气信息 | 实时天气、一周天气预报、温度、降水量等相关指数与周边天气情况 | 套 | 1 | |
1.3 | 景区门票统计 | 部分景区线下售票日、月、年报统计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现 | 套 | 1 | |
1.4 | 景区客流分析 | 部分景区出入人流计数统计,每日、月、年人数统计分析 | 套 | 1 | |
1.5 | 景区异常预警 | 部分景区客流量告警、异常情况预警信息分析 | 套 | 1 | |
1.6 | 综合视频监控及管控平台(需做嵌入开发) | 对接部分景区等文旅场所的视频监控,实现重要场所的监控显示,含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支持1000个IP,3000路通道,支持B/S、C/S客户端,以及iphone、ipad、android等移动端应用 ) | 套 | 1 | |
1.7 | 文旅产业大地图 | 以地图模式展示文旅企业信息,可按列表进行查询,支持按行业、区域进行查看 | 套 | 1 | |
1.8 | OTA数据分析 | 通过第三方数据,实现对线上数据进行分析、排名、网络评级等 | 套 | 1 | |
1.9 | 游客画像 | 通过第三方数据,实现游客多角度分析人群特征,如来源地、年龄、性别等 | 套 | 1 | |
1.10 | 旅行社分析 | 旅行社、导游信息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现 | 套 | 1 | |
1.11 | 节假日旅游分析 | 节假日游客高峰入园时间段、景点告警阀值数据分析 | 套 | 1 | |
1.12 | 舆情监测 | 海曙区全域文旅相关舆情数据分析 | 套 | 1 | |
1.13 | 纵向部门数据接口 | 省、市文旅数据共享访问接口 | 套 | 1 | |
1.14 | 横向部门数据接口 | 浙里办、浙政钉、政务类数据归集共享访问接口 | 套 | 1 | |
1.15 | 互联网数据接口 | 手机信令、舆情、OTA数据、票务平台等访问接口 | 套 | 1 | |
1.16 | 统一后台管理 | 统一的用户体系管理、系统设置、权限管理、统计功能、日志分析等 | 套 | 1 | |
1.17 | 数据初始化 | 第三方信令数据,人流量统计、来源地分析、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停留时长等,基于海曙5个景区手机信令数据分析;第三方票务平台订单数据、OTA平台数据等;海曙区文旅相关的舆情数据购买,按年购买(合同签订后购买1年数据,后续数据购买费用需由业主方另行支付) | 套 | 1 | |
二、海曙一机游小程序 | |||||
2.1 | 目的地导游导览 | 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景区景点图片、文字、音频介绍,了解景区情况及背后的故事、历史 | 套 | 1 | |
2.2 | 线路攻略 | 对景区线路进行梳理包装,为游客提供区域线路攻略 | 套 | 1 | |
2.3 | 手绘地图及导航 | 绘制专业手绘地图及制作地图导航功能 | 套 | 1 | |
2.4 | 票务预订 | 链接第三方平台进行机票、门票、酒店、出行等预订、订单查看、退订处理等 | 套 | 1 | |
2.5 | 720度全景导览 | 结合720°全景制作技术,介绍景区景点的实景全貌 | 套 | 1 | |
2.6 | 定位导航 | 采集地图数据,制作定位导航功能 | 套 | 1 | |
2.7 | 文旅产业地图 | 以地图模式展示文旅企业信息,可按列表进行查询,支持按行业、区域进行查看,并按颜色区分行业企业 | 套 | 1 | |
2.8 | 留言系统 | 提供游客文字留言评论区 | 套 | 1 | |
2.9 | 咨询建议 | 在线发布文字进行咨询建议 | 套 | 1 | |
2.10 | 互动分享 | 设置一键分享功能,方便游客互动浏览 | 套 | 1 | |
2.11 | 资讯专题发布 | 图文内容编辑、审核、发布 | 套 | 1 | |
2.12 | 栏目设计 | 界面UI设计处理 | 套 | 1 | |
2.13 | 站点内容搜索 | 关联搜索引擎进行关键词内容搜索 | 套 | 1 | |
2.14 | 个人中心 | 个人基础信息查询、内容编辑、内容查询处理 | 套 | 1 | |
2.15 | 数据采集、制作 | 5个景区的基础数据包、语音导览,手绘地图以及线上地理位置信息、导航、导览套件,搜索引擎接口处理,4个景区的720度全景采集制作,部分景区基础数据导入处理。 | 套 | 1 | |
三、文旅数字化转型 | |||||
3.1 | 文旅数据主题库 | 采集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信息数据、文旅行业监管数据、文旅公共服务数据,进行分化整合处理并形成可视化报表展示 | 套 | 1 | |
3.1 | 文旅数据主题库 | 4A以上景区、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实现客流量、视频接入数据中心 | 套 | 1 | |
3.1 | 文旅数据主题库 | 具有文旅大数据关联分析等功能 | 套 | 1 | |
3.2 | 移动端决策分析 | 具有文旅动态数据监测、文旅基础资源、产业发展、景区入园人数监控、异常预警、实时视频监控等功能 | 套 | 1 | |
3.3 | 数据互通 | 与省、市文旅数据仓实现互联互通 | 套 | 1 |
序号 | 内 容 |
1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2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 |
3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供履约保证金 |
4 | 服务期:本项目磋商采购有效期为三年(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租用期限为3年),预算30万为一年租用费用。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考核结果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5 | 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
2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 | ||
3 | 服务期:本项目磋商采购有效期为三年(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租用期限为3年),预算30万为一年租用费用。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考核结果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4 | 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资质 | 相关证书 | 备注 |
一 | 项目负责人 | ||||||
二 | 其他人员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初次报价 |
1 | 海曙区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 | 本项目磋商采购有效期为三年(智慧文旅信息服务平台租用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考核结果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小写:大写: |
磋商声明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合计 | ||||
报价(小写) | ¥ 元 | |||
报价(大写) | ¥ 元 |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 |||||||||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行业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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