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栾川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型工程配套设施)土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4-410324-04-05-840038),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栾川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型工程配套设施)土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4-410324-04-05-840038)
2.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441号
采购编号:2023-12-04
招标编号:栾建招投2023-12-05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建设地点:栾川县;
2.5项目概况:该项目是为我县石庙镇、陶湾镇、叫河镇、三川镇、冷水镇、白土镇、狮子庙镇、秋扒乡、潭头镇、合峪镇、赤土店镇、重渡沟管委会,共12个乡镇(管委会)建设生活垃级站。各转运站的建筑面积均为 143.44m²,建筑高度7.15m,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平屋面,设置双机位。地面为混凝土地面或铺设地砖,墙面贴瓷砖或刷乳胶漆,天棚刷乳胶漆,外墙刷真石漆。门为卷闸门、实木复合门或塑钢推拉门。窗为断桥铝中空玻璃窗。室外为 10cm厚混凝土路面、修建砖砌化类池、安装废水收集池、砌筑电、给排水井及安装管线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白土镇、秋扒乡、狮子庙镇、潭头镇、一标段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441号-1;
二标段:赤土店镇、叫河镇、冷水镇、三川镇、二标段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441号-2 ;
三标段:合峪镇、石庙镇、陶湾镇、重渡沟管委会、三标段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3)0441号-3;
注:投标人可就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工期:一标段:45日历天;二标段:45日历天;三标段:45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本次招标控制价:6723348.94元,其中:一标段:2232876.62元;二标段:2256781.66元;三标段:2233690.66元;
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栾川县长春路长春桥南侧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9-66821122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2楼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379-66667588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16977
202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