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桥梁桩基劳务作业分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桥梁桩基劳务作业分包框架 桩基劳务作业分包框架协议 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10-SW-LW-2024-01)
一、招标 招标条件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采购相关制度,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 目经理部组织对所属各分部桥梁桩基劳务作业分包集中招标,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项目资金来自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组织对所属各分部桥梁桩基劳务作业分包。
2.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
3.招标内容:桥梁桩基劳务作业分包,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最高投标限价表。
4.计划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
5.质量要求:桩基经甲方或第三方检测Ⅱ类桩数量超过本合同桩基数量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出现Ⅲ、Ⅳ类桩等不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该部分不予计量,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招标限价: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各细目限价详见附表1:最高投标限价表。
7.招标人对所属项目桥梁桩基劳务作业分包进行集中采购,确定的中标人可以参与招标人下属各分部桥梁桩基劳务作业竞争性谈判采购,最终 中标的,经公司审批后可直接按不高于本次招标的合同清单单价签订分包合同。
8.本次框架协议招标不承诺入围的框架协议劳务供应商能够100%中标本项目各分部的桥梁桩基工程,最终以各分部组织的竞争性谈判结果为 准。
最高投标限价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如下资质:具备劳务分包作业资质,具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近三年内从事铁路项目及类似工程钻 孔桩施工项目不得少于3项(其中:必须具备直径1.5米及以上桩基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可参与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的项目管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一)企业资信及业绩:(满分50分)
1、企业资信,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情况、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财务风险、履约风险等。(30分)
评分标准:不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扣5分,在鲁班招标采购系统内显示投标人为中级风险的扣5分,较高风险的扣10分,高风险的扣20分;视情况对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健全,财务状况、履约风险情况进行扣分。
2、施工业绩,包括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等:(20分)
评分标准:投标人近三年的与本工程类似的施工合同业绩,每个合同得3分,提供的业绩与事实不符的不计算在内,最高15分。
近三年内获得中国中铁二级单位及以上层级的荣誉、桩基工程相关的省部级荣誉、工法、施工专利等每一项加5分,最高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15分)(现场负责人不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扣5分,未提供安全 员证书的扣5分,无特种作业证书的扣5分)
(2)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小型机具)情况。(3分)
(3)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专职安全员设置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情况。(6分)
(4)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6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三)投标报价承诺(满分20分)
1、针对本次框架协议招标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承诺以不高于本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子目限价的价格参与本项目所属各分部的 竞争性谈判,最终分包合同价格以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价格为准并不高于本次招标承诺价格。
出具承诺书的,得20分。未出具承诺书的直接废标。
2、报价承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四)加分项
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5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3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方式发售。
2.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 9日18:00- 2024年 9 月 18日18:00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响应信息,保证金 费用交纳后于平台上下载。
3.投标保证金额:2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或开具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银行保函,提供投标保函的最晚于开标前24小时联系招 标人进行确认。于2024年9月18日18时前(必须汇到如下指定账户,要求投标人用其公司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未按时参与投标 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中国中铁A级分包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北京局范围内B级分包企业按 50%缴纳投标保证金,北京 局范围内C级分包企业按 80%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8600005912345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大支行
打款时注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桥梁桩基工程劳务作业分包框架协议招标投标保证 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投标单位必须递交PDF格式的电子标书1份。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需于2024年9月19日10时前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投标文件和报价。电 子文件上传格式:每个包件上传一个逐页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文件,且连续页码,无缺页,PDF格式文件名称命名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 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桥梁桩基工程劳务作业分包框架协议采购投标文件。
七、、废标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书。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未同时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包括改动地方的小签等。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投标报价承诺的。
4.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的偏离。
6.在开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存在IP地址相同、联系人相同等证明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
7.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的项目管理人员)半年及以上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8.不具备直径1.5m及以上桩基施工经验的。
八、中标人的确定
本次招标拟确定15家分包单位为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评分取排名前15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的分包单位,如有中标人未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排名 顺序依次递补。
九、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聚发 电 话:13991288365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坎墩镇永安西路625号
联 系 人:王昊昱
电 话:18269921727
Email: a199707.19@qq.com
2024 年 年9月 月9日
序号 | 工程计价细目 | 单位 | 不含增 值税单 价(元) | 费用组成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直径1.0m桩基(反循 环钻) | m | 72.00 | 人工费;除砼、钢筋 笼、钢筋架、泥浆箱、声测管、垫块、钢 筋套筒外的材料费;二三项材料费;小型 机具费;动力燃油费;水电费;保险费、间接费;利润;除增 值税外税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完成此项施工所发生 的其他费。 | 按不超设计(含变更设计)图纸所示有效桩长(即 承台底标高至设计桩底标 高部分),按m进行计量;虚桩(即实际地面标高 和设计桩顶标高部分)作 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 人员的进出场;人工配合机械进行移位、设备检修;配合放样、定位;人工配合机 械进行钢护筒(小于等于5m)的安拆工 作;配合安装钻头钻具,焊接钻头,量测 孔深;配合成型钢筋笼卸车、支垫、安放、覆盖、吊装;声测管连接、绑扎、封堵;配合机械下钢筋笼及孔口钢筋笼连接、调中、调垂直、吊筋绑扎焊接、钢筋笼固 定;搭拆灌注平台、人工配合抽水、清孔、导管水密试验、安拆导管、混凝土漏斗;灌注砼、导管提升、清洗导管及漏斗;配合检桩;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水保等 为完成桩基施工合同明示、暗示所有工作 内容。 | |
2 | 直径1.25m桩基(反循 环钻) | m | 88.00 | ||||
3 | 直径1.5m桩基(反循 环钻) | m | 106.00 | ||||
4 | 直径2m桩基(反循环 钻) | m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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