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现对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宁市恩湖路(邕武路-金仑路)工程二标段(AK3+366~AK3+980)项目拟对以下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兴进珺府西北侧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时间:
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清单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品牌/厂家 |
单位 |
数量 |
1 |
K数两面坡活动板房 |
㎡ |
900 |
||
2 |
项目部地砖 |
800*800 |
㎡ |
450 |
|
3 |
照明灯具 |
60瓦 |
盏 |
290 |
|
4 |
石膏板吊顶 |
600*600 |
㎡ |
900 |
|
5 |
塑扣板吊顶 |
㎡ |
50 |
||
6 |
PE水管 |
DN75 |
m |
1000 |
|
7 |
固定式彩钢瓦围挡 |
2.5m |
㎡ |
3200 |
|
合计: |
6790 |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项目部与供应商协商的付款条件:银行对公转账。付款方式:所有回款乙方都应先开具好发票给甲方,乙方按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给乙方。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六、定标原则
1、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环保节能、产品价格、供应能力、服务承诺、付款条件等,结合投标报价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广西汇达盛商贸有限公司运营部0771-2826201
邮箱:283476707@qq.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1号二楼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