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国际铁路港成件货物作业15#二号防火分区仓库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tgszs-2024-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经理0771-22500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公司拟对南宁国际铁路港成件货物作业15#二号防火分区仓库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1.招商人名称:南宁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招商人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同兴海城路口南宁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16室

3.联系人:韦经理

4.联系电话:0771-2250061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国际铁路港成件货物作业15#二号防火分区仓库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GTGSZS-2024-35

3.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南宁国际铁路港农产品加工区南面。

4.招商标的物:成件货物作业15#仓库二号防火分区及1间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共计2139.5㎡。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126.4㎡,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3.1㎡,按现状整体出租。

为使南宁国际铁路港园区内成件货运作业仓库反面仓库与正面仓库做好区别管理,成件货物作业仓库于2023年更改数字名称。成件作业货物15#仓库对外挂牌为成件作业货物8#仓库(即门牌号为8#仓库)。成件作业货物15#仓库是立项名称,成件作业货物8#仓库是对外名称。

5.经营业态:仓储,主要用于铁路货运货物仓储、中转。

6.租赁期限:11个月。

7.招商底价16元/㎡•月+额外租金(租金,不含物业费),额外租金与南宁国际铁路港铁路货运量(铁路货运量包含到达、发送量,月铁路货运量按当季平均计算)挂钩。额外租金与铁路货运量约定如下:

当铁路货运量≥1000吨/月,中商人须增加缴纳租金0元/㎡•月;当1000吨/月>铁路货运量≥500吨/月,中商人须增加缴纳租金2元/㎡•月;当铁路货运量<1000吨/月,中商人须增加缴纳租金4元/㎡•月。

8.租金涨幅:无涨幅。

9.其他费用:(1)无物业管理费用。

(2)水电费由中商人支付,按月支付。

10.租金收缴方式:采取“先收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中商的租金按月收取,与铁路货运量挂钩约定的额外租金按季度收取。

11.计租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租。

12.租赁保证金:8万元。

三、竞商人资格要求

竞商人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才具备竞商资格。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物流企业,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在挂网公告当日前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竞商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铁路部门纳入限制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接受招商人提出的招商要求及合同样本内约定的内容。

四、竞商须知

1.网上报名

本项目仅接受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并在此平台发布公告。竞商人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自行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2日18:00止。

(2)报名材料:竞商人报名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以下相关资料,即竞商保证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竞商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及符合竞商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盖有单位公章)。

(3)资质审核:竞商人注册报名并按时缴纳竞商保证金,同时通过竞商资质审核后方可获得竞商资格。

2.竞商保证金:

(1)竞商保证金:

人民币整(小写:80000元)。

(2)竞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于2024年11月22日19:00止。

保证金以汇款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无效竞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等其他方式,请在转账凭证中“用途”或“备注”一栏注明“南宁国际铁路港成件货物作业15#二号防火分区仓库租赁项目竞商保证金”的字样。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通过其自有账户一次性支付至招商人指定账户,不得通过其他途径代付代垫。招商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户名称:南宁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45050160478700000967

(4)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竞商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中商人接到招商人提供的合同正本后,应在3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如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作中商人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招商人重新组织招商。

(5)对于未中商的竞商人,竞商保证金将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竞商人蓄意扰乱、阻碍竞商秩序,严重影响竞商的;

②竞商人之间互相串通竞商的;

③竞商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中商人主动放弃的;

⑤中商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造成中商结果被取消的;

⑥中商人未按招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3.竞价方式及时间

(1)竞价方式:线上竞拍。线上竞价按月租金底价竞拍,竞价每次步长为1元/㎡·月的整数倍,最高出价者为中商候选人,招商结果在国铁招商平台进行公示。因竞价需要,请商户在竞价前提前绑定随机码登录。

(2)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5日上午在10:30-11:00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始竞价本次线上竞价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

如因网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价时,我单位以电话方式告知竞价时间。

②所有竞商人均须根据上述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通过“随机码登录”的方式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进入“竞商大厅”,本包件的线上竞价室开启后,进入竞价室参与竞价。未参加线上竞价的竞商人,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关于本次招商的特别声明

1.本项目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竞商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物状态,接受并严格遵守招商人对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为确保标的物安全和管理,严禁在标的物范围内经营危化品、易燃易爆品、高污染、高噪音,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并要求符合南宁国际铁路港内铁路货场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中商人在租赁期间应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参照中国国家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文本,且合同样本修订解释权属于招商人,招商人将按照其审查通过的合同正本,与中商人正式签约。

六、本招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南宁国际铁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竞商保证书及合同(范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