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泸州市第十五中学校城西校区新建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022024000024
预算金额4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3882786499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5022024000024-1
二、合同名称:泸州市第十五中学校城西校区新建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5022024000024
四、项目名称:泸州市第十五中学校城西校区新建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
联系方式:0830-3122932
供应商(乙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联系方式:01082023582(138 8278 64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泸州市第十五中学校城西校区新建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1(个) ¥492,500.00 ¥492,500.00 (四)质量要求
1.供应方应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审核依据,全面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审定的方案开展现场踏勘,以及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在审核过程中应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对于重要依据应进行书面核实。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并及时整改问题。
2.出具审核结论。供应方出具的审核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审核情况和结果,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审核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采购人;采购人拥有指导供应方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对供应方结算审核工作进行复核并给予确认与否的权利。
3.对供应方的结算审核成果进行成果质量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取相应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方结算审核程序和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5.供应方须将审核工作底稿及采购人移交的送审资料,加盖骑缝章后退回采购人。
6.遵守结算审核的档案管理:
(1)结算审核档案资料包括被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审核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资料,取证的原始资料,审核过程的工作底稿,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审核报告等纸质影像资料;
(2)供应方应对结算审核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汇总处理;
(3)结算审核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审核项目的档案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 49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9月25日
履约地点:泸州市江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公司合同.pdf
北京建智达工程公司合同.pdf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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