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第二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第二次),比选人为 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对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数字化。
2、本项目参照执行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4.国家档案局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5.重庆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渝档发〔2016〕7号)
6.国标DA/T18-2022《档案著录规则》;
7.国家档案局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地点: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
5、限价清单:详见附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2投标人必须是与重庆市档案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企业,详见《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建立档案服务企业工作联系机制的通知》(渝档发〔2023〕4号)。
6.3 2021年以来至今签订的 2 万元以上的类似档案整理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佐证该业绩的相关资料。
6.4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类别必须包括: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6.5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我司签订保密承诺书、安全责任书、不留存数据承诺书。
6.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6.7为保障项目加工过程中档案规范安全,流程管理安排合理,加工数据数据安全保密,项目现场管理规范安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保密局颁发的相关培训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数据管理人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8为保障项目加工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或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9为确保图像转换为PDF的标准性、安全性。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加工PDF制作系统,提供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证明。
6.10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3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6.11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
6.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服务内容:
完成甲方单位档案信息化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档案全新整理、破损裱糊、案卷(卷内)目录数据规范采集、档案数字化扫描、转换PDF、档案装订装盒、数据挂接,并提供一份JPEG格式一份PDF格式甲方备份。
8、服务保障:供应商应根据甲方需求对档案进行信息化服务工作,如因乙方人员配备及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履约合同的,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9、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 取费比率:100%,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对比选文件第五章《限价清单》进行取费比率报价,全年总费用不超过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注:结算时以《限价清单》中每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100%及填写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5,最多保留2位小数。
10、本采购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以单价包干方式,报价包含完成服务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交通费用、仪器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人工费等各种完成项目服务的一切费用及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1、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分项报价表
(5)业绩证明
(6)资质证明
(7)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1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2.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我司将结合项目要求、技术响应等因素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投标人于 2024 年 5 月 2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3.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3.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不一致处,以纸质版为准)。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至 10时 00 分,地点: 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304会议室。
14.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 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1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1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原园艺场)-綦江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023-48202867
重庆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5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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