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省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施工招标已于2023年4月19日公开开标、4月20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13859
招标人: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华发南路88号
邮 编:312400
电 话:0575-83822965
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
开标日期:2023年4月19日 评标日期:2023年4月20日
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业绩
否决投标单位信息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施工招标
开、评标日期:2023年4月19日、20日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13859
招标人: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华发南路88号
邮 编:312400
电 话:0575-83822965
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
开标日期:2023年4月19日 评标日期:2023年4月20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元)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对工程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综合得分 |
第QFCZS-2标段 |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534755 | 唐建德:二级建造师:豫241161826976 | 付桂英 | 陈舒楠 | 合格 | 控制并减少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共240日历天(8个月,分二阶段进行实施,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99.91 |
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施工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B 型)1#保税仓库及海关监管仓库工程 | 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9.12.17 保税仓库建筑面积约16013.55 ㎡,建筑高度15.2m;海关监管仓库建筑面积约2350.11 ㎡,建筑高度14.512m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否决投标单位信息
标段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第QFCZS-2标段 | 宁波坤泰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123页10.1.5要求 | 招标文件49页2.1.3第9条: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第QFCZS-2标段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49页2.1.3第9条: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第QFCZS-2标段 | 浙江中越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49页2.1.3第9条: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第QFCZS-2标段 | 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49页2.1.3第9条: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第QFCZS-2标段 |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49页2.1.3第9条: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第QFCZS-2标段 | 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49页2.1.3第9条: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及泄水闸启闭机排架第QFCZS-2标段施工招标
开、评标日期:2023年4月19日、20日
招标人名称: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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