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蕉城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3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yt2411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0593-283315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元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0593-2870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蕉城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3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T241103
项目名称:蕉城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3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4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
方式:网络、现场、邮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汇款账号:开户名称:福建元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7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0593-2833151
联系方式:魏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元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593-2870086、19059136018
联系方式:小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3-2870086、19059136018
蕉城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3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T241103
项目名称:蕉城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3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蕉城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3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 1.00 | 18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4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
方式:网络、现场、邮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区海滨壹号5幢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汇款账号:开户名称:福建元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07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0593-2833151
联系方式:魏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元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593-2870086、19059136018
联系方式:小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3-2870086、1905913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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