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
金额
109.0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10100213
预算金额109.01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394647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10100213
项目名称: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101002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ZP202311010021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岛景区2.1.2最高投标限价:1090190.58元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绿化成活率需达到100%,其他工程:合格2.2招标范围: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4、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1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4.1.1营业执照;4.1.2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职称;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4.1.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4.2、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4.3、报名费500元/标段(售出不退)。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卢工电话:1309238850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 联系电话:15394647986 经 办 人:王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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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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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101002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1-21 15: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会议室 |
其他
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ZP202311010021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岛景区2.1.2最高投标限价:1090190.58元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绿化成活率需达到100%,其他工程:合格2.2招标范围:连岛景区绿化、景观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4、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1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4.1.1营业执照;4.1.2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职称;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4.1.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4.2、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4.3、报名费500元/标段(售出不退)。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卢工电话:1309238850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 联系电话:15394647986 经 办 人:王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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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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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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