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医院智慧运营管理(HRP)平台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h(cg)2022-045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茹月1860995628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医院智慧运营管理(HRP)平台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CG)2022-045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医院智慧运营管理(HRP)平台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医院智慧运营管理(HRP)平台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鄯善县人民医院需建立医院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即HRP,完成人、财、物、药、护、技等业务的互联互通,实现运营管理业务的全面一体化。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1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委托人));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建正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四楼(吐鲁番市绿洲西路481号)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建正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四楼(吐鲁番市绿洲西路48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1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委托人));(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审查上述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与否,均须将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装订成册并编辑页码和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一份给新疆德宏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同时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在《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查验结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善县人民医院

地 址:鄯善县楼兰西路117号

联系方式:1530995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

联系方式:18609956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茹月

电 话:1860995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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