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xflx-2024-0704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公司午街铺镇河外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郭自能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丽波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HXFLX-2024-07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午街铺镇河外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在达左至大栗树村大河进行绿化改造,和达左、大栗树村两个村的进村路做 扩宽改造并绿化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 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货物、服务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2.3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 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 或冻结状态(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 的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 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FLX-2024-0704
项目名称:达左、大栗树绿化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0
最高限价(万元):11.997779
采购需求:计划在达左至大栗树村大河进行绿化改造,和达左、大栗树村两个村的进村路做 扩宽改造并绿化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 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货物、服务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2.3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 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 或冻结状态(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 的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7 日,每天 08:00 分至 11:30 分,14:0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 天 08:00 分至 11:30 分,14:0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1)委派授权人报名的,持授 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持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领取相关资料。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 通知》(云建招协(2023)51 号),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7000.00 元,由成交人支付。
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计价金额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费率
50 万元及以下 0.7 万元
50-100 万元(含) 1.5%
100-500 万元(含) 1.3% 1.3% 1%
500-1000 万元(含) 1% 0.5% 0.7%
1000-5000 万元(含) 0.7% 0.7% 0.4%
5000 万元-1 亿元(含) 0.25% 0.1% 0.25%
1 亿元-5 亿元(含) 0.05%
5 亿元-10 亿元(含) 0.035%
10 亿元以上 0.008%
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 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 50 万时,50 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 50-100 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0 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0 万元
(100-500)万元×1%=4 万元
(500-1000)万元×0.7%=3.5 万元
(1000-5000)万元×0.4%=16 万元
(5000-10000)万元×0.25%=1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午街铺镇河外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午街铺镇河外村
联系方式:郭自能 15825197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
联系方式:谭丽波 199873222013 田益 0873-6695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自能
电 话:158251978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泸西县午街铺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午街铺镇河外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午街铺镇河外村
联 系 人:郭自能
电 话:15825197818
电子邮件:1582519781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泸西县泸发大街锦绣园小区商铺 B-06 号 联 系 人: 谭丽波
电 话: 19987322201
电子邮件: 199873222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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