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号”高铁冠名宣传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预算总金额1100000.00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单一来与理由: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号”冠名列车广告媒体在京石太线宣传,属于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权限范围内,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唯一经营供应商,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交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15103586520
交城县政府采购办地址:交城县永宁路
联系电话:0358-3536822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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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交城号”高铁冠名宣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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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和说明 |
为进一步提升宣传交城旅游新形象,打造旅游新品牌,我县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单位为契机,结合交城县委、政府工作要求,2017年、2018年开展了“交城号”高铁宣传活动。通过两年来的高铁宣传,交城旅游知名度大大提升,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交城号”高铁宣传力度。但高铁“交城号”已冠名宣传了两年,费用只交付了一年,所以急需采购续约。服务费用11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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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
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号”冠名列车广告媒体在京石太线宣传,属于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权限范围内,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唯一经营供应商,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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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承接主体名称 |
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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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论证意见 |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向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招分公司招标,晋太实业授权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高和誉远授权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独占许可使用权、经营权,符合单一来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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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王竹便 |
职称/专业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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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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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论证意见 |
交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向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因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享有对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广告媒体使用经营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经营权,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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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原加廷 |
职称/专业 |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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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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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下达的《中商通知书》(太广招商20190928BH14412)及合同,且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号”冠名列车广告媒体宣传项目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故推荐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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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李向东 |
职称/专业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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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太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