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经开区(中德园)路灯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经开区(中德园)路灯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068
项目名称:2024年度经开区(中德园)路灯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为确保经开区(中德园)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计划对辖区内约12665盏路灯进行日常巡查和故障维修。服务范围包括巡查和灯具、灯杆、线缆及相关配件的维护维修。 ★二、详细需求: ★1.路灯设施维护服务需求
1. 主干道路段日常亮灯率≥98%,次干道路段日常亮灯率≥95%,逢各类创城检查时亮灯率提升至99%。
2. 路灯设施(含灯具、线路、电缆、配电箱、控制箱及其它辅材)完好率达到 95%以上。
3. 路灯设施运行是否有故障,故障率应控制在0.5%以内。
4. 12345平台投诉、领导巡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维修单位收到指令后应在0. 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避免漏电等安全隐患。并在24小时内修复。
5. 出现大面积灭灯或亮灯情况,应在24小时内修复。
6. 对被撞灯杆及时补立。在基础未损坏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补立完毕;基础损坏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立完毕。
7. 对路灯地下电缆丢失的区域由中标维护单位及时恢复。
8. 变压器外观清洁,各部位接点牢固。变压器围栏无破损,围栏门及箱变门都应锁牢,一、二次套管和变压器外壳都应清洁。
9. 变压器接地引线与接地体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应有接地线夹的螺丝松动或缠绕不紧、断股、断路现象。
10. 中标服务单位须建立专业巡视巡查队伍并有电工执照,配备巡查车辆及工具,坚持每月6次,每次5天,做好巡视记录,巡视中发现问题须迅速进行预警处理,并立即向考核人报备。由于漏视或者巡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的,由中标服务单位全权负责。
11. 中标服务单位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窃电路灯设施的行为有义务及时上报管理单位,发现中标服务单位协助用电方私接路灯设施电源的行为,按照考核单位的意见进行拆除,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巡视发现的问题须按照《路灯设施维护服务考核表》中有关维修时限之规定完成维修处理。
12. 由于路灯设施隐患维修养护不到位的,造成灯头掉落或群众上访并被新闻媒体曝光。
13. 维护材料及流程应符合管理部门、考核人要求,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14. 对考核人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及时反馈,并按月度提交维护工作报告
15. 对因中标人维护不力、故障处理不及时、路灯设备更换故障部件造成的投诉进行考核。
16. 服务商应遵守合同规定,积极配合维修,不得无故拒绝维修,不得“小病大修”
17. 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其经验被考核人采纳或在全省推广
18. 在应急维护保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收到上级单位、媒体、考核人通报表扬
19. 防盗工作优异,减少考核人损失
20. 上级部门检查中表现突出
★三、履约期限:2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 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季度进行考核,按实际完成进度,经审核通过后,进行季度性付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以采购人为准
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具体清单及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8135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90号西一层
联系方式: 024-25848343
邮箱地址: 254156510@qq.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038106900000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房玉
电 话: 024-25848343
编辑:何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