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301030020231387186
预算金额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01030020231387186
项目名称:  法律文件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要求:(1)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2)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市委军民融合办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服务内容及预算单价:
(1)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建议与论证,每人每件预算单价1000元;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法律文书,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的,每人每件预算单价2000元。
(2)参与行政立法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并提供法律建议与论证,每人每件预算单价1000元;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法律文书,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的,每人每件预算单价2000元。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进行法律论证,依法提供建议,每人每件预算单价1000元;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的,每人每件预算单价2000元。
(4)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论证,每件预算单价500元;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每件预算单价1000元。
(5)参与行政立法及其他重要制度建设项目论证会、评估会、听证会,提供法律意见的每件预算单价500元;参与磋商的每件预算单价1000元。
(6)为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每人每件预算单价1000元。
(7)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每人每件预算单价3000元。验收要求:采购方与服务商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在每次服务完成后不超过两个工作日,采购方组成履约验收组。验收组以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为标准,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备案登记,逐项考察是否完成合同各项任务要求,给出书面验收意见。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中共哈尔滨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赵宏尧
联系电话:  15546049981
联系座机:  0451-87173913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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