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发热门诊、综合楼新增非洁净区)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发热门诊、综合楼新增非洁净区)
答疑及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发热门诊、综合楼新增非洁净区)”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
如果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在军队采购中存在违规行为并且被禁止3年内参加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请招标人确认本项目是否具备参与投标资格?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依法依规设立,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请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综合研判。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项目投标,若经核实与其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问题二:
本项目有没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请代理公司别用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来敷衍投标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三: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可?
2.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 PDF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填写具体内容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2.经核实,招标文件(PDF签章版)中投标文件格式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一致。可能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页边距与招标文件(PDF签章版)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格式显示不一致,该情形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签章版)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四:
答辩是否能透露公司名称?
答:可以,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答辩环节为明标评审。
问题五:
项目经理答辩环节为暗标评审还是明标评审?
答: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答辩环节为明标评审。
问题六:
请问,项目经理答辩是明标还是暗标?
答: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答辩环节为明标评审。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投标报价中“第1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措施费项目除外),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第1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全费用项目除外),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措施费项目除外),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项目经理答辩中“注:答辩人不得随身携带任何通讯设备或者纸质文件进入答辩室内。”修改为:“答辩人不得随身携带任何通讯设备或者纸质文件进入答辩室内,若违反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记零分处理。本项目项目经理答辩顺序以开标现场开标记录表中投标单位的顺序为准,若轮到答辩时项目经理因故不在场,视为放弃答辩。”
3.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中“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采用项目经理答辩的,确定答辩顺序的原则为:现场随机抽取。”修改为:“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采用项目经理答辩的,确定答辩顺序的原则为:以开标现场开标记录表中投标单位的顺序为准。”
4.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28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措施费项目除外),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28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全费用项目除外),不得出现删除项目或增项(措施费项目除外),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壹仟陆佰捌拾伍万柒仟肆佰玖拾陆元壹角陆分(¥16857496.16),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肆拾叁万贰仟捌佰肆拾叁元壹角叁分(¥432843.1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与随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二)一同发布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随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二)一同发布的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50000120240530019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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