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第1次增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ny-2308zb-fwz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025-82228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25-686852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第1次增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NY-2308ZB-FWZ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第1次增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项目共1个标段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1个标段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06 00:00到2023-09-11 17:00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7 09:30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27 09:30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9号省客服大厦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25-8222869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上海路215号3楼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25-68685238
电 子 邮 件: jssxzb201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购 项目第 1 次增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NY-2308ZB-FWZ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 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 购项目第 1 次增补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1、国网江苏综合
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次增补需求一览表.xls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 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 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 / 7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 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3.2 专用资质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3.3 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 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 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 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 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 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限 入期限内。
(3)施工类标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A证),并提供安全A证持证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 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监理、服务类标段业绩认 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 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 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 千伏、10 千伏等;4. 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6. 开标日前 3 年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开标日前 5 年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7.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 等)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 标段项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影印件 作为业绩支撑材料;
3.5 主要人员要求:设总/项目经理/总监/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2 / 7
3.6 信誉要求
3.6.1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6.2 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以来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 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7 其他要求
所有标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 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 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 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进行如下操作:(详见“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最下方“供应商应用 指南”-“平台注册”-“操作手册”)
a.凭电子钥匙申请报名;
b.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所有附件(招标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的 一部分)。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4.2
a.为保证投标成功,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报名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仅上传价格部分),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商务、技术)须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具体 如下:
a.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文件上传说明:
3 / 7
(1)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
(2)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最新 sgcc 数据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 区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3)将最新 sgcc 数据包文件导入供应商投标工具,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完成投标报价、报价明细的 维护。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供应商应用指南– 参与投标”
b.纸质文件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8 号颐和美地西园商务楼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工收,电话 15195840434。
投标人可以到达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投递延误的可能性,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被拒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请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 14:00-16:00 集中递交,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苏源 大道 8 号颐和美地西园商务楼一楼。
请各投标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开标。
投标人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时,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到付件。请投标人主动跟 踪快递寄送时效,预留足够时间。(建议提前 1 天到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或者未获取招 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c.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1)开标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按分包制作;
(2)开标文件中投标函及附表为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导出的带二维码版本,报价明 细文件为 Word 或 Excel 盖章版文件;
(3)纸质文件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函及报价明细文件及其他组成部分的投标文 件应保持一致,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
5.3 投标人报名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离线投标工具 中对所弃标包进行报价操作,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如因投标人未主动对 所弃标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放弃设置,造成的影响(如投标保证金不足等)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批次项目代理机构为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详见需求一览表。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8 号颐和美地商务楼(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可登陆 ETP 平台使
4 / 7
用本人 CA 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采 取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仅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国 网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s://sgccetp.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 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授标原则
/
10.其他事项
10.1 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
10.2 本次招标相关标包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 价要求具体见需求一览表。
10.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将澄清内容上传至 ETP 相应位置。对澄清 问题的答复将通过 ETP 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ETP 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10.4 招标文件关于限投、框架、定点等事项说明: /
10.5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 号)文件要求,增 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 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0.6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核实资质证书、人员信息的有效性、失信惩戒情况,于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完整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应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不完整、不清晰的图片将不被认可)
10.7 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1.重要提示
11.1 本次报价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公示给所有投标人。【本次报价采用双向并轨(网 上报价和递交纸质标书文件),若网上报价和所递交纸质报价不一致,投标人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11.2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须注意事项:(1)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部署,本次招标全面应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简 称“ETP”),请潜在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 71 版本)登录 ETP(电脑配置推荐使用 WIN7、WIN8、WIN10 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 ETP 查看。
(2)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 ETP 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
(3)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 ETP 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
5 / 7
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9 号省客服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2228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徐工 025-68685238 王工 025-68685232
中标服务费业务:李工 025-68685223
投标保证金收取业务:张工 025-68685226
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朱工 025-68685237
电子邮件:jssxzb2017@163.com
13.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苏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6 / 7
附件一: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 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 号)
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 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 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文件呈等差数列 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 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 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采购 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 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7 / 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