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
一、采购方名称: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服务商采购。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限价:本次采购服务最高限价为4.3万元(含税),为总包干价。 (四)服务内容: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 详见《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项目工程量清单》。 (五)服务期限: 《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采购内容。 (六)质量要求: 1.中选服务商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采购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建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平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除居民自留部分外,均由中选服务商自行处理。详见《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项目工程量清单》。 2.中选服务商必须首先对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警示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3.中选服务商应保证施工人员及出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及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严禁酒后作业,如因中选服务商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选服务商自行承担。 4.中选服务商施工前,需协调人员配合居民完成搬离工作并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报采购方审批留档。 5.中选服务商需按期、保质、安全全面完成危房拆除及建渣清运工作。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承重结构。在拆除过程中中选服务商要规范、精准作业,不能伤及旁边楼栋。施工现场运送建渣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6.中选服务商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栏封闭,确保周边居民及学校学生安全。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等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栏。中选服务商应为参与本次拆除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7.中选服务商要做到文明施工并重视施工安全,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等安全及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拆下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确保周围路沟畅通,不准乱占公路和人行道,瓦砾杂物不准散置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施工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 8.中选服务商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后,须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9.中选服务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清单明细要求并结合采购方要求完成本次项目。 三、意向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法人资格且攀枝花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所有参与项目服务的人员均应持证上岗的;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意向服务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大写:伍仟元整)至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7411010182600211211 申请人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采购实施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通过西南联合所发布采购信息,首次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服务商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服务商为止。 (二)意向服务商报名及资格确认 意向服务商须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西南联交所对意向服务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登记,公告到期后由采购方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确认。 (三)遴选服务商 1.公告期内,西南联交所接受意向服务商的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登记。挂牌期满,采购方对意向服务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其是否具备资格。 2.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服务商,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牌,直至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服务商。 3.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服务商,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以价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 (四)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发布成交公示 中选服务商确定后,西南联交所将发布1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 (六)发出中选通知书 成交公示结束后,西南联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服务商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中选服务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与采购方签订《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若中选服务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重新公告选择新的服务商。 (八)履约保证金 中选服务商应在《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大写: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由中选服务商提出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方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四川银行炳草岗支行 帐 号:77220100002327377 若中选服务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出具交易鉴证书 西南联交所在双方签订《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及建渣清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双方结清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十)费用支付 中选服务商按合同、总发土地违建房屋拆除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方要求完工后申请竣工验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中选服务商向采购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据,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服务商按合同支付价款。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意向服务商应当在采购发布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向西南联交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服务商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或未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均不具备参与采购的资格。 (二)经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服务商,将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西南联交所及采购方均不予接受其报名。 (三)服务商应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严禁转借、挂户投标或中选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 (一)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在中选服务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选服务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中选服务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0.2万元后,剩余部分在西南联交所收到采购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到账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服务商在采购方确定最终服务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意向服务商在被确定为服务商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服务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5.意向服务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6.意向服务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7.意向服务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服务商经确认具备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的; 9.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意向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10.服务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服务商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交易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方:攀枝花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丛嘉, 联系电话:13982369767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分所 联 系 人: 谭女士 联系电话: 0812-3886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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