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的结果公告
水毁恢复工程路基路面养护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正版软件正版操作系统预装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产品现场勘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护肩墙路缘石混凝土挡土墙护面墙新建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八字翼墙坡面排水波形梁护栏涵洞预埋管线道路隔离栅场地清理挖除旧路面nC25片石混凝土挖除沥青混凝土路面nC25现浇混凝土急流槽铣刨挖方路基路基挖方填方路基路基填筑夯填土方结构物台背回填台背处理砂砾边沟跌水与急流槽挡墙灌缝其他防护护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沥青混凝土拦水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层黏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倒虹吸管涵路侧波形梁钢护栏道路交通标线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通讯雇用劳务运输供料通信光缆路产保护标志牌绿化植物临时道路维修施工便道场内施工道路临时便道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准备人员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进场情况临时设施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人身意外伤害险特大桥大中桥机械租赁工程分包住房装修办公用品易燃易爆的材料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应急材料标段施工临时用地表
金额
278.9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bcs00798
预算金额280.2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继伟0351-5653606
中标公司山西省介休公路管理段27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BCS00798
二、项目名称: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 | 2789898 | 山西省介休公路管理段 | 山西省介休市朝阳路433号 | 12140000405707119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 | 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共计水毁 15 处,平遥境内K19+340~K40+175 段20.835公里,共计 7 处;介休境内 K69+500~K76+970 段7.47公里,共计 8 处。其中:边坡塌方 5 处,涵洞损毁 1 处,路基沉陷 4 处,矮墙与路基开裂 3 处,涵洞八字墙冲毁 2 处 | 2022年7月1日-2022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 | 张忠武 | 0042267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旭,唐红英,刘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5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189号
联系方式:0354-2660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联系方式:0351-565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继伟、张迎和、刘爱宏、赵光亭
电 话:0351-5653606
附件信息:
022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磋商文件6.12.doc022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磋商文件6.12.doc
1.6M
井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BINGHUICONSTRUCTIONENGINEERINGTENDERINGAGENTCO.,LTD
采购代理: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编号:BHZB-2022/CG-022磋商文件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
太原市井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司
TAIYUANBINGHUICONSTRUCTIONENGINEERINGTENDERINGAGENTCO.,
第四部分采购要求30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6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9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4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9
\n\n\n\n\n项目概况\n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n |
最高限价:2801338.00元预算总金额:2802036.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项目编号:BHZB-2022/CG-022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2年7月1日-2022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为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施工。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2层会议室。时间:022年0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名称: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子邮件:jzglfjylk1@163.com电话:0355-2660112联系人:霍女士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189号金润商务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邮件:tybhzb2016@163.com电话:0351-5653606项目联系人:陈继伟、张迎和、刘爱宏、赵光亭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三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n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n |
\n2\n | \n响应文件份数\n | \n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U盘1份)\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7号晟辉科创3层招标事业部(本次开标为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场,纸质版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送达)\n |
\n3\n | \n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n | \n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n(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 \n2、响应函\n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n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n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n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n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n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n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n9、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n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n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n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编号)复印件。\n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n |
\n4\n | \n响应文件\n(商务技术文件)\n | \n1、报价一览表\n2、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n3、项目经理简历表\n4、其他人员简历表\n5、施工组织设计\n6、其它针对本次报价的相关证明材料\n7、政策性因素(若有的话)\n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n |
\n5\n | \n本项目预算金额\n | \n预算总金额:2802036.00元\n最高限价:2801338.00元\n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磋商无效处理;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只报总价,中标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最高限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成交价和最高限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n |
\n6\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n保证金金额为:\n人民币 55000.00 元;\n投标保证金的其他形式: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或投标保函(含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指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n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n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应当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银行出具。开具的银行保函,且在投标有效期内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并同时提供银行查证授权书。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n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n如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n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n账户详细信息\n开户名称: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n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迎宾支行\n账 户:04325001040020220\n行 号:103175032509\n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写明供应商名称,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n投标保证金的减免或增加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晋交建管[2010]789号文)的有关规定。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AA级的施工企业按规定金额的50%递交,A级施工企业按规定金额的70%递交,B级、C级和初次进入山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按规定金额递交。\n |
\n7\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n |
\n8\n | \n政府采购\n相关政策要求\n(如有涉及)\n | \n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n(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n(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n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n(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n(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n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n(1)投报产品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n(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n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n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n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n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n(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n(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n(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n |
\n9\n | \n现场勘查\n(或标前答疑会)\n | \n不召开\n |
\n10\n | \n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n | \n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n |
\n11\n | \n采购代理费\n | \n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此费用约定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费。\n |
\n12\n | \n报价方式\n | \n投标人投标时只报总价。中标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最高投标限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成交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比值进行同比例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n |
\n13\n | \n项目所属行业\n | \n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n |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电子投标须知附表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n |
\n1\n | \n投标文件编制\n | \n1.1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n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n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n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n |
\n2\n | \n电子投标文件解密\n | \n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n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n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n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n(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n(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n(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n |
\n3\n | \n其他\n | \n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n(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n(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n(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n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n |
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3.1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
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惩戒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9.3投标保证金9.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装形式装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需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统一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份数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扫描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9.3.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3.1.2磋商供应商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9.3.1.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采购代理指定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放弃解封响应文件的;9.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4.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9.4.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4.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磋商报价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地址,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3.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5.2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3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点时间进行上传。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前未解密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
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6.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响应文件审查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书面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8.4.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书面进行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9.3磋商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及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9.7.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现场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19.7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及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19.4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12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上传至政采云系统。19.11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0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9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19.8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7.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综合评审20.1.1磋商文件对商务、技术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0.最后报价19.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书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3.评审复核22.3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得分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E、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23.2磋商小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磋商保密I、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H、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G、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七、采购代理费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
30.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采购代理费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收取。28.采购代理费
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
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2.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32.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
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恢复片石混凝护肩墙、路缘石,新建片石混凝土挡土墙、护面墙,新建、修复圆管涵各1道,修复损毁八字翼墙,恢复沉陷段路基、路面,恢复排水、波形梁护栏等。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共计水毁15处,平遥境内K19+340~K40+175段20.835公里,共计7处;介休境内K69+500~K76+970段7.47公里,共计8处。其中:边坡塌方5处,涵洞损毁1处,路基沉陷4处,矮墙与路基开裂3处,涵洞八字墙冲毁2处。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要求35.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磋商无效处理;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只报总价,中标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最高限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成交价和最高限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三、实质性要求2、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2年7月1日-2022年10月28日,共计120日历天;二、商务要求
五、验收标准无四、非实质性要求5、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3、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时将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
七、工程量清单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晋交建管[2010]789号文)的有关规定。对于履约保证金的现金部分,AA级企业可递交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5%,A级企业可递交25%,B级企业需递交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5~40%,C级和初次进入山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按规定金额递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缺陷责任期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退还(如履约保证金形式为保函,则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的应是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报价汇总表\n | ||||
\n合同段: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n | \n | \n标表1\n |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章次\n | \n科目名称\n | \n金额(元)\n | |
\n1\n | \n100\n | \n总 则\n | \n | |
\n2\n | \n200\n | \n路 基\n | \n | |
\n3\n | \n300\n | \n路 面\n | \n | |
\n4\n | \n400\n | \n桥梁、涵洞\n | \n | |
\n5\n | \n600\n | \n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 | \n | |
\n6\n | \n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n | \n | ||
\n7\n | \n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n | \n | ||
\n8\n | \n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n | \n | ||
\n9\n | \n计日工合计\n | \n | ||
\n10\n | \n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n | \n | ||
\n11\n | \n投标报价\n | \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100章 总 则\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101\n | \n通则\n | \n | \n | \n | \n |
\n101-1\n | \n保险费\n | \n | \n | \n | \n |
\n-a\n | \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n | \n总额\n | \n | \n | \n |
\n-b\n | \n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n | \n总额\n | \n | \n | \n |
\n102\n | \n工程管理\n | \n | \n | \n | \n |
\n102-1\n | \n竣工文件\n | \n总额\n | \n | \n | \n |
\n102-2\n | \n施工环保费\n | \n总额\n | \n | \n | \n |
\n102-3\n | \n安全生产费\n | \n总额\n | \n | \n | \n |
\n104\n | \n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含拌和站安拆)\n | \n | \n | \n | \n |
\n104-1\n | \n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n | \n总额\n | \n | \n | \n |
\n105\n | \n工程保通\n | \n | \n | \n | \n |
\n105-2\n | \n保通设施及管理费\n | \n总额\n | \n | \n | \n |
\n-a\n | \n闪光式警告灯\n | \n个\n | \n2\n | \n | \n |
\n-b\n | \n锥形交通路标\n | \n个\n | \n150\n | \n | \n |
\n-c\n | \n施工标志(铝板1200*400)\n | \n个\n | \n2\n | \n | \n |
\n-d\n | \n施工标志(铝板φ800)\n | \n个\n | \n2\n | \n | \n |
\n-e\n | \n施工标志(铝板△900)\n | \n个\n | \n2\n | \n | \n |
\n-f\n | \n道路隔离栅(800*2500)\n | \n组\n | \n2\n | \n | \n |
\n-g\n | \n交通管理专人\n | \n工日\n | \n120\n | \n | \n |
\n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 | \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200章 路 基\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202\n | \n场地清理\n | \n | \n | \n | \n |
\n202-2\n | \n挖除旧路面\n | \n | \n | \n | \n |
\n-a\n | \n整体挖除\n | \n | \n | \n | \n |
\n-a-2\n | \n挖除沥青混凝土路面\n | \nm3\n | \n1930.625\n | \n | \n |
\n-b\n | \n分层挖除\n | \n | \n | \n | \n |
\n-b-2\n | \n沥青混凝土路面\n | \n | \n | \n | \n |
\n-b-2-2\n | \n铣刨\n | \nm3\n | \n72.64\n | \n | \n |
\n203\n | \n挖方路基\n | \n | \n | \n | \n |
\n203-1\n | \n路基挖方\n | \n | \n | \n | \n |
\n-a\n | \n挖土方\n | \nm3\n | \n148.8\n | \n | \n |
\n204\n | \n填方路基\n | \n | \n | \n | \n |
\n204-1\n | \n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n | \n | \n | \n | \n |
\n-d\n | \n借土填方\n | \nm3\n | \n860.8\n | \n | \n |
\n-p\n | \n夯填土方\n | \nm3\n | \n6195\n | \n | \n |
\n204-3\n | \n结构物台背回填及台背处理\n | \n | \n | \n | \n |
\n-a\n | \n台背回填\n | \n | \n | \n | \n |
\n-a-1\n | \n砂砾\n | \nm3\n | \n102.26\n | \n | \n |
\n207\n | \n坡面排水\n | \n | \n | \n | \n |
\n207-1\n | \n边沟\n | \n | \n | \n | \n |
\n-c\n | \nC25现浇混凝土\n | \nm3\n | \n138\n | \n | \n |
\n207-4\n | \n跌水与急流槽\n | \n | \n | \n | \n |
\n-b\n | \nC25现浇混凝土急流槽\n | \nm3\n | \n440.56\n | \n | \n |
\n209\n | \n挡土墙\n | \n | \n | \n | \n |
\n209-5\n | \n混凝土挡土墙\n | \n | \n | \n | \n |
\n-a\n | \nC25片石混凝土\n | \nm3\n | \n944.6\n | \n | \n |
\n209-9\n | \n挡墙灌缝\n | \nm\n | \n1025\n | \n | \n |
\n216\n | \n其他防护\n | \n | \n | \n | \n |
\n216-2\n | \n护肩\n | \n | \n | \n | \n |
\n-d\n | \nC25片石混凝土\n | \nm3\n | \n443\n | \n | \n |
\n216-3\n | \n护脚\n | \n | \n | \n | \n |
\n-c\n | \nC25片石混凝土\n | \nm3\n | \n327.6\n | \n | \n |
\n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300章 路 面\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304\n | \n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n | \n | \n | \n | \n |
\n304-1\n | \n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n | \n | \n | \n | \n |
\n-a\n | \n厚200mm\n | \nm2\n | \n1455\n | \n | \n |
\n304-3\n | \n水泥稳定碎石基层\n | \n | \n | \n | \n |
\n-a\n | \n厚200mm\n | \nm2\n | \n1350\n | \n | \n |
\n308\n | \n透层和黏层\n | \n | \n | \n | \n |
\n308-1\n | \n透层\n | \nm2\n | \n1350\n | \n | \n |
\n308-2\n | \n黏层\n | \nm2\n | \n1475\n | \n | \n |
\n309\n | \n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n | \n | \n | \n | \n |
\n309-1\n | \n细粒式沥青混凝土\n | \n | \n | \n | \n |
\n-a\n | \n厚40mm\n | \nm2\n | \n3291\n | \n | \n |
\n309-2\n | \n中粒式沥青混凝土\n | \n | \n | \n | \n |
\n-b\n | \n厚50mm\n | \nm2\n | \n1475\n | \n | \n |
\n313\n | \n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n | \n | \n | \n | \n |
\n313-5\n | \n路缘石\n | \n | \n | \n | \n |
\n-a\n | \nC30预制混凝土\n | \nm3\n | \n58.035\n | \n | \n |
\n314\n | \n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n | \n | \n | \n | \n |
\n314-7\n | \n拦水带\n | \n | \n | \n | \n |
\n-a\n | \n沥青混凝土拦水带\n | \nm\n | \n80\n | \n | \n |
\n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 | \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419\n | \n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n | \n | \n | \n | \n |
\n419-1\n | \n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n | \n | \n | \n | \n |
\n-a\n | \n1-Φ1.5m\n | \nm\n | \n10.5\n | \n | \n |
\n-e\n | \n1-1.5m圆管涵(修补)\n | \nm3\n | \n19.42\n | \n | \n |
\n清单 第4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n工程量清单表\n | |||||
\n合同段:晋中省道东夏线平遥、介休境内水毁恢复工程\n | \n | \n标表2\n | |||
\n | \n | \n | \n | \n | \n |
\n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 | |||||
\n子目号\n | \n子目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价\n |
\n602\n | \n护栏\n | \n | \n | \n | \n |
\n602-3\n | \n波形梁钢护栏\n | \n | \n | \n | \n |
\n-a\n | \n路侧波形梁钢护栏\n | \n | \n | \n | \n |
\n-a-1\n | \nGr-A-2E\n | \nm\n | \n500\n | \n | \n |
\n605\n | \n道路交通标线\n | \n | \n | \n | \n |
\n605-1\n | \n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n | \n | \n | \n | \n |
\n-a\n | \n普通型\n | \nm2\n | \n86.7\n | \n | \n |
\n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n | |||||
\n | \n |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2\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原件,原件单独和纸质响应文件放在一起一并密封提交),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 | \n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4\n | \n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5\n | \n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n | \n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n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 |
\n6\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且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 |
\n7\n | \n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n | \n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8\n | \n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n | \n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编号)。\n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9\n | \n政府采购政策响应内容\n | \n对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磋商处理(如有涉及)。\n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n | \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n(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n |
\n2\n | \n响应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3\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写报价一览表;\n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n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n |
\n4\n | \n商务要求响应内容\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采购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n |
\n5\n | \n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采购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n |
\n6\n | \n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其他\n | \n审查响应文件中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存在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无效。\n审查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是否存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情形。如存在不一致情形,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建议该部分上传供应商整本响应文件)\n |
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一、商务部分(20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n |
\n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15分)\n磋商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是以提供的磋商供应商自身业绩为准,每提供一个竣工验收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五个年度内的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近五年业绩指2017年6月至今)\n |
\n2、项目经理资信(5分)\n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业绩得2.5分,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近五年业绩指2017年6月至今)。\n |
\n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n |
\n1、施工方案完整且计划合理、切实可行 0-12分\n |
\n2、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0-10分\n |
\n3、工期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0-8分\n |
\n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 0-6分\n |
\n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0-6分\n |
\n6、质量安全管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0-6分\n |
\n7、具有可行的提高整体质量、保证安装周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0-6分\n |
\n8、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0-6分\n |
\n三、价格分(20分)\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n注:\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供应商报价。\n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n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5.供应商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n |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说明: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目号\n | \n信息或数据\n | ||
\n1\n | \n1.1.2.2\n | \n发包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n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 189 号金润商务\n | ||
\n2\n | \n1.1.2.6\n | \n监理人:开工前将书面通知承包人\n | ||
\n3\n | \n1.1.4.5\n | \n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n | ||
\n4\n | \n1.6.3\n | \n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15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n | ||
\n5\n | \n3.1.1\n | \n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n(6)根据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的/%(不适用)\n | ||
\n6\n | \n5.2.1\n | \n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n | ||
\n7\n | \n6.2\n | \n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n | ||
\n8\n | \n8.1.1\n | \n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书14天前\n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7天内\n | ||
\n9\n | \n9.2.14\n | \n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投保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人。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n | ||
\n10\n | \n11.5\n | \n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0元/天\n | ||
\n11\n | \n11.5\n | \n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n | ||
\n12\n | \n11.6\n | \n提前交工的奖金: 元/天(不适用)\n | ||
\n13\n | \n11.6\n | \n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不适用)\n | ||
\n14\n | \n15.5.2\n | \n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不适用)\n | ||
\n15\n | \n16.1\n | \n合同期内不调价,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从其规定。\n | ||
\n16\n | \n17.2.1\n | \n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n | ||
\n17\n | \n17.2.1\n | \n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n | ||
\n18\n | \n17.3.2\n | \n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n | ||
\n19\n | \n17.3.3(1)\n | \n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人民币100万元\n | ||
\n20\n | \n17.3.3(2)\n | \n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n | ||
\n21\n | \n17.3.5\n | \n承包人需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n | ||
\n22\n | \n17.4.1\n | \n质量保证金限额: 3 %合同价格。\n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否。\n连续三年被省厅评价为AA级的企业,质量保证金可减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60%收取;连续两年被省厅评价为AA级的企业,质量保证金可减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80%收取。\n | ||
\n23\n | \n17.5.1\n | \n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n | ||
\n24\n | \n17.6.1\n | \n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n | ||
\n25\n | \n18.2\n | \n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n | ||
\n26\n | \n18.5.1\n | \n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n | ||
\n27\n | \n18.6.1\n | \n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n | ||
\n28\n | \n19.7\n | \n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n | ||
\n29\n | \n20.1\n | \n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n | ||
\n30\n | \n20.4.2\n | \n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5‰\n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问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农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投保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人。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n | ||
\n31\n | \n24.1\n | \n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n仲裁委员会名称:晋中仲裁委员会\n | ||
\n32\n | \n25.1\n | \n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因不封闭交通对施工的影响,因此产生的结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n |
(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统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主。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6)通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1.10其他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2)其他合同文件。(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8)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若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7)承包人应接受和积极配合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搞好本项目的审计和稽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6)承包人应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通讯问题,并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修建临时道路。为执行本款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5)承包人应对本标段的分包、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承包人应接受质监机构对其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支付,重建的一切费用承包人自负。本项约定为:
承包人应采取严格的路产保护措施,保证相交公路路产不因本工程施工作业而损坏,尤其应注意保护公路通信光缆的安全,如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路产损坏,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10)路产保护本项目工程如果有交叉施工的干扰,承包人应自行协调进行施工,且承包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由此引起的窝工、设备闲置及相互干扰等因素,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废弃物、垃圾须就近运至相关部门批准的垃圾场内倾倒,其费用及运距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后计入相关报价中。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此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任何费用变更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另行支付。承包人施工时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程,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交通安全警示提醒措施,安全警示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关的报价中。承包人要确保交通安全,如果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9)文明施工
4.4联合体(不适用)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前一直有效。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后转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缺陷责任期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30日内退还(如履约保证金形式为保函,则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本款细化为:4.2履约保证金(11)施工作业中,承包人不得对已完路面工程进行污染、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必要的路产破环,如标志牌施工时基础开挖破坏绿化植物等,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路赔手续或恢复原状,其费用计入报价中。
6.1.4所有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应按晴雨畅通的标准进行养护和维修,直至工程竣工。在工程竣工时,对于约定予以保留的,需由所在地相应的协调组织机构验收合格;对于约定工程完工后不予保留的,承包人应按约定拆除、恢复原貌,并承担相应费用。6.1.3承包人应对所使用的临时道路(包括原有、新建和改建的道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养护和维修,保证畅通,直到工程交工,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本款补充: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滑坡、塌方、水源污染。4.11不利物质条件
第9.2.5项补充: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施工便道应在施工期间加强养护和维修,保持路况良好,在本标段工程施工完成后,拆除并恢复原貌,修建、拆除、养护费用计入报价中。施工便道的临时用地租用费和复垦费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拆除便道,发包人将指定其他承包人进行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款第7.2.2项细化为:7.2场内施工道路6.1.5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临时便道的养护及管理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第100章清单中。
9.2.13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或整改、验收销号制度。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对本标段施工阶段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除了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计划外,还要严格贯彻执行“山西省交通厅晋交公字【2009】327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的通知”。9.2.12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本款补充9.2.12、9.2.13项: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金额见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上述安全生产管理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单独的支付子目,投标人应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总额价填报,不得修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月计量支付。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特点配足、配齐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所发生的费用,依据发包人制定的计量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11.1开工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段落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准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情况,施工便道、临时设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括农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投保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人。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本款补充9.2.14项: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项目中的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应审核监控计划,明确时限,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和监督人,掌握隐患动态。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对于不利降水,一般情况承包人不应提出申请(不予考虑),对于严重的情况将按如下标准进行评定。按工程所在地的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五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与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由监理工程师在完工日期前(或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协商确定的另外一个时间)进行一次性的计算比较(不按每一降水过程考虑),如无特殊重大的差别,此因素引起的施工期间个别时段的延误将不予考虑工期的延期,同时监理工程师把结果提交发包人审批。对一般的差别监理工程师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最低极端气温持续达-30℃以下,最高极端气温持续达40℃以上,形成洪涝灾害的连续暴风雨天气、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审表。第11.1.1项补充:
B、由于工程进度不平衡或管理不善,虽经监理人多次提示而无明显改进,所导致的停工整顿;A、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虽经返工,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导致的停工整顿;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如果达到了拖期损失偿金的赔偿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工程时,业主将有权自己或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由此引起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本款补充:
补充第14.5款:14.试验和检验承包人工程质量未达到上述要求,应按22.1款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第13.1.1项细化为:13.工程质量
本款补充第15.4.6、15.4.7项: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3.4设计变更程序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和山西省公路局有关规定执行。第15.3.4项细化为:15.3变更程序承包人如未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可委托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单位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价格调整本项目暂列金额的设置详见工程量清单。15.6暂列金额15.4.7如果上述变更单价或总额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人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暂付账款列入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待议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15.4.6针对15.4.4款变更估价的原则:按现行部颁概预算编制办法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经监理人与承包人议定,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该变更工程的单价。
本项约定为:17.1.2计量方法17.1计量17.计量与支付合同期内不调价,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本款约定为:
本项补充: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本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本项细化为:17.1.3计量周期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17.4质量保证金进度付款申请单为6份。本款增加约定: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17.2.1预付款: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本项(l)目约定为:17.5.l交工付款申请单17.5交工结算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后转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缺陷责任期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30日内退还(如履约保证金形式为保函,则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金额为3%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不计利息。连续三年被省厅评价为AA级的企业,质量保证金可减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60%收取;连续两年被省厅评价为AA级的企业,质量保证金可减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80%收取。
本条补充第17.7~17.9款: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本项(1)目约定为: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7.6最终结清
17.9承包人恶意拖欠行为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子目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其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17.8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支付。17.7安全生产费用
本项(10)目细化为: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22.1承包人违约21.1.1(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21.1不可抗力的确认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不得拖欠。如因工程款拖欠造成分包人、材料设备供货人等向发包人集体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其它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承包人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相应发生的费用,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直接向有关当事人支付拖欠款,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上述款项扣回,同时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处以1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记入不良信誉档案。
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音像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格禁止补资料或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完工、竣工资料同时完成。承包人要向发包人提供本工程所有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套,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统一计入报价中。承包人应成立档案管理领导组和专职的档案人员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办发〔2005〕431号)、《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文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使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确保本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25.1档案管理25需补充的其他条款(10)在工程实施期间,经发包人审批后的施工管理人员擅自进行了更换;在保修期内,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定。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________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本合同未能明确的有关规定,如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计量与支付管理、变更管理、材料管理、财务管理等,按发包人制定的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的管理操作程序执行。25.2项目管理手册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中标通知书;(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第________标段由K____+____至K____+____,长约____km,公路等级为____,设计速度为________,____路面,有____立交____处;特大桥____座,计长____m;大中桥____座,计长____m;隧道____座,计长____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1.工程概况
(9)图纸;(8)技术规范;(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6)通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承包人项目总工:________。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12)其他合同文件。(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___日历天。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5.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标准。工程安全目标:____________。
廉洁合同附件二:廉洁合同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双方要成立廉洁建设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廉洁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廉洁自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职能部门、企业廉洁自律和腐败风险防控,打击商业贿赂,推进廉洁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________(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____标段单位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7)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6)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对方应落实责任追究。(5)双方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8)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不得出现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吃拿卡要等微腐败现象。(7)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机械租赁。(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5)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事宜、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收承包人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得大额回报。
(4)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钱款、住房、车辆和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3.承包人的义务(9)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
(3)发包人应将承包人违约情况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6)承包人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行为。(5)承包人不得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获得大额回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7.本合同作为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监督执行,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党组织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________(项目名称)____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年月日年月日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晋交公字[2009]327号)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致:(发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
抄送:(监理人)年月日(签字)(姓名)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发包人名称):履约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附件五履约保证金格式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章位章)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附件六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1.资金管理的内容为了促进(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1)按照(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甲方的权责(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名称);(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1)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3.乙方的权责(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成立(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4.丙方的权责(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_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_万元以上的釆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项目名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_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银行:(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山西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正常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发包人名称)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七安全生产承诺书
年月日或实际控制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企业(单位):盖章……3、
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注:具体承诺内容由发包人制定,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发放给中标人。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2、响应函……………………………………………………………………………页码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〇二二年月日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页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页码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页码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页码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页码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页码
3、项目经理简历表…………………………………………………………………页码2、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页码1、报价一览表………………………………………………………………………页码商务技术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页码
资格证明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7、政策性因素(如有)……………………………………………………………页码6、其它针对本次报价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5、施工组织设计……………………………………………………………………页码4、其他人员简历表…………………………………………………………………页码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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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加盖电子签字章或签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加盖电子签字章或签名章)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
(采购人):响应函2、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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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第一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地址: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
(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特此承诺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年月日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年_月_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招标人名称):
如采用银行保函,还应提供银行查证授权书,格式如下。(上传银行保函的扫描件)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招标人名称)可向你行(银行名称)进行有关我公司财务方面的查证,并由你行提供招标人所需的有关证明。(招标人名称):银行查证授权书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银行名称:(盖单位章)
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1、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文件年月日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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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报价人名称\n | \n | ||
\n总报价(元)\n | \n 大写:\n小写:\n | ||
\n工期\n | \n \n | ||
\n质量承诺\n | \n | ||
\n项目负责人姓名\n | \n | ||
\n备注\n | \n |
3、项目经理简历表备注:①近五年指2017年6月-至今;②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加盖电子签字章或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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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发包人名称\n | \n |
\n发包人地址\n | \n |
\n发包人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开工日期\n | \n |
\n竣工日期\n | \n |
\n承担的工作\n | \n |
\n工程质量\n | \n |
\n项目经理\n | \n |
\n技术负责人\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
\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n年龄\n | \n | ||||||||||
\n职务\n | \n | \n职称\n | \n | \n学历\n | \n |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 | \n担任项目经理年限\n | \n | ||||||||||||
\n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n | \n | \n专业\n | \n | ||||||||||||
\n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n | |||||||||||||||
\n建设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建设规模\n | \n开、竣工\n日 期\n | \n在建或已 完\n | \n工程 质量\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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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评审办法等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5、施工组织设计本表后附项目总工职称证、身份证、业绩复印件(注:企业单位项目总工还须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项目总工简历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职称证、身份证、业绩复印件(注:企业单位项目经理还须附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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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参加工作时间\n | \n | \n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n | \n | |||||||||
\n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n | ||||||||||||
\n建设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建设规模\n | \n开、竣工\n日 期\n | \n在建或已 完\n | \n工程 质量\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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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质量安全管理关键部位施工方案材料供应安排工期计划项目班子机构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此表中标后填报)(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项目班子机构组成表(此表中标后填报)附表一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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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职务\n | \n姓名\n | \n职称\n | \n证书名称\n | \n级别\n | \n证号\n | \n专业\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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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此表中标后填报)附表一:附表五临时用地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此表中标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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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此表中标后填报)附表二: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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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7、政策性要求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针对本次报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临时用地表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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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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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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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注: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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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加盖电子签字章或签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六)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格式自拟(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签字章或签名章)
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投标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2)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服务)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七)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注: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包号: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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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n |
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签字章或签名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八)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地址:邮编:质疑投标人: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附件1:质疑函范本相关附件日期: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附件2:投诉书范本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
相关投标人:……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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