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专后勤保卫处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ZSZBGS[CS]2022002
项目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专后勤保卫处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810-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8352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承诺函 描述: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7日 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2351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0591-87767686-8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电 话: 0591-87767686-86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专后勤保卫处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安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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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7日 14: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07日至2022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00 至 11:59:59下午: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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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3.5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767686-8625 | ||
采购单位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235100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瑞芳、胡文姬、黄庆杰0591-87767686-8625 | ||
附件: | |||
附件1 | 453 闽江师专后勤保卫处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项目 林9.30 定稿.doc453 闽江师专后勤保卫处消防中控室值班服务项目 林9.30 定稿.doc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安全服务1(项)835200否 | 1-1 | 安全服务 | 1(项) | 835200 | 否 | 835200 | 835200 | 0 | ||||
1-1 | 安全服务 | 1(项) | 835200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a11投标保证金特定资格条件: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a11投标保证金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明细 | 描述 |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
a11投标保证金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
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
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其他:无。 | ||||||||||||||||||||||||||||
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 | ||||||||||||||||||||||||||||
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 ||||||||||||||||||||||||||||
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
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 | |||||||||||||||||||||||||||||
11 | 18.1 | 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 ||||||||||||||||||||||||||||
12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3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
14 | 24.1 | 履约保证金:包号履约保证金比例履约保证金说明15%成交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后无息退还。若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不满足磋商文件上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提供的货物,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成交人承担。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5%,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退还方式:原路退回; | 包号 | 履约保证金比例 | 履约保证金说明 | 1 | 5% | 成交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后无息退还。若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不满足磋商文件上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提供的货物,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 ||||||||||||||||||||||
包号 | 履约保证金比例 | 履约保证金说明 | ||||||||||||||||||||||||||||
1 | 5% | 成交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后无息退还。若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不满足磋商文件上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提供的货物,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 ||||||||||||||||||||||||||||
15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2、其他:①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0,100]万元 1.50%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③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技术响应 | 42 |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按《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编制要求列明是否偏离,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2分。有负偏离情况的,磋商小组将进行以下扣分:(1)标注“★”的参数(共计4项),有负偏离的按无效报价处理;(2)未标注“★”的参数(共计21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3)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T2管理制度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驻的消控值班人员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方案(至少包含员工守则、岗位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制服管理制度等)进行评议: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T3风险控制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消控值班人员个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至少包含消控值班人员人身安全风险防控、消控值班人员健康风险防控)进行评议: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T4应急预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含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防恐暴预案、防汛抢险预案)进行评议: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T5人员稳定性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稳定措施及监管措施(至少包含消控值班人员因离职、辞退、人身伤害等情况不能任岗时的人员补充、调度计划、调度时间)进行评议: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T6服务团队1 | 2 |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消控值班人员中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T7服务团队2 | 2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消控值班人员中,聘请退伍军人≥2人的得2分。须提供拟配备的消控值班人员(退伍军人)人员清单明细表、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业绩情况 | 3 | 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份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中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提供相关网站采购合同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已完成的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正在履行的业绩提供“采购人评价合格材料”,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B1、B2案例不重复得分。 |
B2满意度评价 | 3 | 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得到合同服务单位提供的满意度评价证明的,每提供一份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优”“好”“满意”)等肯定性质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满意度评价函及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B1、B2案例不重复得分。 |
B3人员保险 | 3 | 供应商承诺为派遣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内投保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B4应急响应 | 3 | 根据供应商所承诺的在上班时间发生紧急情况的到达现场响应时间进行评分:供应商承诺3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承诺45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承诺6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同意将此承诺需作为成交合同约束条款并约定违约责任,否则不得分。 |
明细 |
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报价无效。 |
明细 |
商务条件不满足第三章“三、商务条件”任一条款要求的。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4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5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6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7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8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9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0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1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2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3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4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5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6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7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8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19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0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1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2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3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4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5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6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7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8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29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0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1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2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3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4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5 | 2.77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36 | 3.05 | 成交人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后支付相关服务费,具体为分36期支付,即每月支付成交金额的三十六分之一,以此类推,直至付清,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中约定。 |
合同包 | 首次报价 |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 磋商保证金 | 备注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合同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合同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最后报价单价(现场) | 数量 | 最后报价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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