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3年城区环境信息显示屏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瑾18258535335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招红178581667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编号:诸广和2023-09-05)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3年城区环境信息显示屏修复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3年城区环境信息显示屏修复项目,最高限价为14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2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3年9月25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徐招红;联系电话:17858166756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286276670@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瑾, 联系电话:18258535335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联系电话:17858166756
传真:0575-87911619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信息: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3年城区环境信息显示屏修复项目最低价招标文件.doc
21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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