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润滑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176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7-240033
预算金额1176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女士028-859620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广东省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润滑油脂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40033

 包件号:240033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项目二工区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一批润滑油脂,用于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项目二工区项目。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项目二工区项目经理部,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二工区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大道与望海路交汇处。项目主要负责1站2区间,其中地下三层结构,车站长295m,标准段车站宽21.5m,底板埋深约25.5~26m,明挖顺作法施工;歌剧院站~日出剧场站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日出剧场站~深圳湾口岸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拟选用2台泥水土压双模水平衡盾构机。合同总金额约 11.76 亿元,于2022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12月竣工,总工期55个月。

1.1.2交货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望海路交汇处歌剧院站施工现场。

1.2采购内容:润滑油脂(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执行标准号

备注

1

润滑油脂

壳牌EP2

43

2024年2月-合同执行完毕具体以买方计划为准。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望海路交汇处歌剧院站施工现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合计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报价人在组成含税单价时应充分考虑原材的费用、运输费、税金、利润、装车费、运输保险等费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杈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可承诺多个品牌),承诺品牌必须与实际供货品牌一致。

(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2021至今两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提供投标物资供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次采购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其他要求: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位 名 称: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MA5G3FHR7D

        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梅龙路与中梅路交汇处

光浩国际中心B座1901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号:4425 0100 0086 0000 2409

  系 电 话:0755-33061791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完成并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30%;三个月内支付结算款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从到货验收之日起为质保期。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2月23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5962095)。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4年2月23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4年2月26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平台网站合格供应商审核联系人:许静  4006274006-07)。

8.4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询比价文件免费获取。

(2)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电子版询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投标人可于询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询价文件其他附件。

(3)本次报价保证金:

形式:采用报价保函或报价保证金形式。

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报价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收件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部(熊女士)

邮寄联系电话:028-85962095

若无法提供报价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报价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6.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7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7.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8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28-85960067。

8.9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上市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14.联系方式

采购主管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湖畔路南段356号中电建金属结构研发中心项目管理中心B521室

采 购 单 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项目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大道水电七局项目部

联 系 人:黄先生

    话:18908177065

 

采购代理机构: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联 系 人:熊女士

    话:028-85962095

电子邮箱:zsdcdcg@126.com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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