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掌上校园建设及网站群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qzx-2024-5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姗姗022-238580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掌上校园建设及网站群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QZX-2024-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掌上校园建设及网站群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掌上校园建设及网站群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二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网站群管理平台升级; (002)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子系统和督查任务评价考核 管理子系统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网站群管理平台升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 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 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002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子系统和督查任务评价考核管理子系统建设)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 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 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领取文件,每日08:30-16: 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领取(网上领取可提前加项目负责人微 信号13302006172进行购买),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七、其他 1.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 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 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 件一并保存。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实施(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联系人:薄老师 电 话:022-88286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人: 赵姗姗、陈晓婧、李文怡 电 话: 022-23858032 电子邮件: kqjjzx@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绞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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