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吉林森工西环保大气监测点绿化工程项目
金额
10.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丰采谈qfdl(2022)011
预算金额10.9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杨时海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栖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堵工1816845120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1
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丰县吉林森工西环保大气监测点绿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丰采谈QFDL(2022)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7-08 00:00:00-2022-07-10 00:00:00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7-11 15:00:00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7-11 15:00:00
开标地点:徐州丰县中和龙郡东门北侧二楼徐州栖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丰采谈QFDL(2022)011 丰县吉林森工西环保大气监测点绿化工程项目潜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7月 1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县吉林森工西环保大气监测点绿化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丰县城区 项目编号:丰采谈QFDL(2022)01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9万元 工程内容:大门制作及安装,场地复垦及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http://www.fengxiancredit.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及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 月 11 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联系招标代理之前,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通过邮箱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1905973600@qq.com),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给已报名投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将上述相关资料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 11 日下午15:00; 地点:丰县中和龙郡东门北侧二楼。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7月 11 日下午15:00; 地点:丰县中和龙郡东门北侧二楼。 六、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1905973600@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开标现场保持1米线就座,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测体温; (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并适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八、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丰县汉韵路飞龙湖之窗华宇大厦 联系方式:68912010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栖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中和龙郡东门北侧二楼 联系人:堵工 联系方式:1816845120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丰县开发区
联系人:
杨时海
电话:
68912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徐州栖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王沟镇单楼街路北12号
联系人:
李爱玲
电话:
18905228078
电子邮件:
19059736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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