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孟宪明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萍0411-831762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已列入上级主管部门,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施工过程中检测及竣(交)工检测:(1)北一号路桥,孔径布置为20+2*25+20米,桥长97米,上部结构为钢板组合梁,简支结构,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汽车荷载等级:1.3×公路-I级;特480等相关工程检测。(2)滨海公路桥,孔径布置为3*20米,桥长67米,上部结构为钢板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汽车荷载等级:1.3×公路-I级;特480等相关工程检测。
2.2招标范围:按照丹东线(渤海大道至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北互通立交段)改扩建工程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安排,为有效提升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主要进场材料、实体检测、外观检测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施工过程中检测及竣(交)工检测的检测工作,并出具竣(交)工检测报告,提交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后组织竣(交)工验收, 检测费约80万元。
3.投标保证金:0.8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二级机构)且具备试验检测能力的单位;
4.2 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证书,且同时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4.3项目负责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
4.4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30万元(含)的公路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交竣工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
其他要求:
4.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择优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检测单位。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6.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6.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7.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解密时间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8.发布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2.3异议受理联系人:管景堃     电话:0411-83176258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连市金普新区和平路3号
联 系 人:邱实
电    话:0411-87877002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 系 人:孟宪明
电    话: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43号           
联 系 人:丁萍                                           
电    话:0411-83176258                                                    
电子邮件:10476799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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