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汝方高速房建工程缴纳施工意向金的
公     告
 
本项目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交投平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缴纳意向金的施工内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房建主体工程(主要包含石方工程、砌体工程、钢筋加工和安装、混凝土浇筑、室内抹灰等的劳务),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公告发布人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汝方高速ZH-4项目经理部1工区
1、项目概况
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 年)》中 16 条南北纵向通道之一,是“13445”工程第一批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平顶山汝州市,起点与宁洛高速交叉,路线向南经过平顶山市汝州市、宝丰县、鲁山县、叶县和南阳市方城县 5 个县(市),终点位于南阳市方城县清河镇北,对接焦唐高速方城至唐河段,路线全长约 100.7 公里。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K48+200-K101+745.128段,长度53.545km(即汝州至方城段)的ZH-3、ZH-4两个标段,其中房建工程包含七峰山服务区(含特色区)、七峰山隧道设备用房、拐河收费站、常村收费站,本公告适用于房建工程。本工区房建工程包含七峰山服务区(含特色区)、七峰山隧道设备用房、拐河收费站
主要工程量如下:
工区
招标单元
项目名称
单位
建筑面积
汝方高速ZH4-1
第一单元
七峰山服务区(含特色区)

12575
汝方高速ZH4-1
第二单元
七峰山隧道设备用房、拐河收费站

1993






本次意向合作的房建主体工程为:主要包含石方工程、砌体工程、钢筋加工和安装、混凝土浇筑、室内抹灰等的劳务。
计划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为2023年07月至2024年08月。
各项劳务招标时间暂定为2023年06月。
2.意向金事项说明
2.1适用范围和基础额度
本次意向金适用范围和基础额度见下表(表1):
招标单元
站区名称
单元预估产值总额(万元)
意向金基础额度
(万元)
第一单元
七峰山服务区(含特色区)
500
100
第二单元
七峰山隧道设备用房、拐河收费站
125
40

2.2资格要求
(1)本次意向金缴纳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第一单元: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第二单元: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与招标内容对应的施工经验和技术人员的。
(2)每个意向合作单位缴纳个数应满足以下规定:
在满足资质要求的情况下,一个意向单位在同一子(分)公司/事业部内招投标中最多中不同招标项目类别两个单元,即可以最多缴纳2个招标项目类别的意向金。已在同一个子(分)公司/事业部签订2份履约中合同的单位不再接受意向金缴纳。
(3)对上一年度劳务合作单位年审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审的单位,或不在新增合格劳务供方名录内的单位不接受缴纳意向金。
2.3得分规则
(1)基本分1分,缴纳意向金基础额度的可得1分,以基础额度的10%递增,每超出基础额度10%加0.1分,上不封顶。
(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最终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参标单位按照所缴纳意向金额度进行加分,没有缴纳意向金的参标单位不进行加分。签订合同单价采用有效投标价评审得分前三名中最低投标单价。
(3)如表1所示,金额为缴纳基础额度,符合资格要求的,自行决定缴纳金额,并登记在案。意向单位进行劳务投标时仅针对登记在案的单元进行加分,不对应的不再进行加分。
2.4、施工意向金缴纳协议书签订
凡有意参加合作单位,请于2023年6月16日-6月18日,每日9:00-12:00,14:30-18:0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并签订《施工意向金缴纳协议书》。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汝方高速ZH-4项目经理部1工区
地址: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汝方高速ZH-4项目经理部1工区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138992788
2.5、意向金缴纳
2.5.1每个意向合作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缴纳意向金,意向金金额针对意向投标单元自行计算。
2.5.2意向金必须在2023年6月19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从意向人公司法人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要注明意向单位名称、汝方房建工程第X单元主体劳务合作意向金(例如:XX公司汝方房建工程第X单元主体劳务合作意向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未交意向金,不受理现金交付。
2.5.3诚邀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汝方高速ZH-3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19 0203 9910 130  
联系人:赵会计    联系电话:13526510417
2.6、其他说明
1、意向金为意向工程施工诚意的表达,除在劳务招标中加分外,不做其他用途。意向金不作为中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的必然条件,应遵守劳务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最终签订合同单位仍以该项劳务招标最终排名确定。如在加分后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按照缴纳意向金到帐时间确定排名。
2、如果意向单位中标,其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管理,按照签订合同规定数额多退少补;如果缴纳单位未中标,在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合作意向金,约定利息为零。
3、劳务招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gcj/)
8.联系方式
见2.4章节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发布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汝方高速ZH-4项目经理部1工区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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