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市中原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购买政务服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3-40(招标文件编号:中原磋商-2023-40)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购买政务服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金海大道94号院2号楼2楼

中标(成交)金额:159.05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购买政务服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1)窗口收件及投诉受理服务(2)发证服务(3)导办帮办代办、咨询引导取号、志愿服务等(4)流转服务(5)归档服务(6)政务服务品牌“小原帮办”相关辅助工作(7)政务服务辅助管理工作(8)其他涉及政务服务的辅助服务工作。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萍、魏新洋、孙旭(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8648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中原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伊河路华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彭会玲 联系方式:0371-6769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C座北栋3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珂鸣 电 话:0371-86688490 15939020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珂鸣

电 话:  15939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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