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换电柜配套所需4G摄像头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hgzb230406sh01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先生15365119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0
公告正文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换电柜配套所需4G摄像头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HGZB230406SH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换电柜配套所需4G摄像头集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 招标人为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换电柜配套所需4G摄像头集中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换电柜配套所需4G摄像头集中招标项目:
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监控摄像头)销售类相关业绩,应当满
足下列要求:业绩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 。
注:(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描述为准。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提
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
据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
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
1.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该
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
1.4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7 其他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8 00:00到2023-04-24 17:00
获取方式: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4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年04月24
日17:00:00。 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12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
话:15365119199。 代理机构将于每日下午17:00统一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邮箱(招标文
件获取登记表中所填写邮箱)。 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以及发票开具: 1.4.1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以下账户,并请备注“摄像头”字样: 开户名: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和燕路支行 银行账号:01720120210013584 1.4.2汇款成
功后,请投标人将汇款凭证及以下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
15365119199@163.com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 3 参与标包情
况 本项目不涉及 4 投标人注册地址 5 投标信函邮寄地址 6 项目负责人联系信息 (姓名/联系方式/邮
箱) 投标人开票信息(填写投标人信息) 1 投标人注册登记电话 (座机,如有) 2 户名 3 开户银行
4 银行账号 5 纳税人识别号 注: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0 17:0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5-10 17: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东栋20层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换电柜配套所需4G摄像头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NJHGZB230406SH01),招标人为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京
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拟对于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二
轮电动车换电柜配套所需4G半球监控摄像头进行采购,预估数量为2000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监控平台服务费、验收、保修等内容(不包含流量卡及流量费
用(由招标人自行采购))。
1.1.1项目预估金额: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是中标人订单金额达到其中标金额。
1.1.3招标货物:本项目对于所需4G半球监控摄像头进行采购。
1.1.4技术参数:技术参数须满足国家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
1.1.5 供货区域:上海,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 供货期要求:满足招标人订单中规定的要求。
1.1.7 质保期:符合招标人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中标人数量: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600元/套(含平台服务费,不包含流量卡及流
量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监控摄像头)销售类相关业绩,应当满
足下列要求:业绩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 。
注:(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描述为准。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提
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
据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
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
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该
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
2.4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 其他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
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4月18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年04月24日
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12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15365119199。
代理机构将于每日下午17:00统一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
所填写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以及发票开具:
4.4.1请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以下账户,并请备注“摄像头”字样:
开户名: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和燕路支行
银行账号:01720120210013584
4.4.2汇款成功后,请投标人将汇款凭证及以下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
15365119199@163.com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
3 参与标包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
4 投标人注册地址
5 投标信函邮寄地址
6 项目负责人联系信息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投标人开票信息(填写投标人信息)
1 投标人注册登记电话
(座机,如有)
2 户名
3 开户银行
4 银行账号
5 纳税人识别号
注: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5月10日10
时 00 分00秒-17 时 00 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东栋
20层会议室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
寄)指定地点。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东栋20层会议室。收件人:许先生。联系电
话:15365119199。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东栋20层
邮 编:20000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Q784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53651119199
电 子 邮 件:153651191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动加锂(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东栋20层
联 系 人: 陈经理
电 话: 1881733463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Q784
联 系 人: 许经理
电 话: 15365119199
电 子 邮 件: 153651191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参与标包情况 | 本项目不涉及 |
4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5 | 投标信函邮寄地址 | |
6 | 项目负责人联系信息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
投标人开票信息(填写投标人信息) | ||
1 | 投标人注册登记电话 (座机,如有) | |
2 | 户名 | |
3 | 开户银行 | |
4 | 银行账号 | |
5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注: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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