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gqgc20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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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GQGC20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项审【2022】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高青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地下水污染源防渗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原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工程共涉及高青化工产业园建成区3.25平方公里,包含园区地下水污染物溯源、地下水环境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地下水污染阻隔管控和抽出治理工程、地埋管道防渗改造等地下水污染防控工程。总投资约4535.27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各子项具体开工及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染物溯源、地下水环境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地下水污染阻隔管控和抽出治理工程、地埋管道防渗改造、污泥清运、原有埋地管道封堵、事故应急水池系统等地下水污染防控工程技术服务、勘察、测绘、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含试运行)、移交、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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