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本项目总数为20个,其中须进行破坏性实验的项目数量为4个,防护抽检单元数量为34个,防化抽检单元数量为30个,人防检测面积共计60046.82平方米。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单价为4.33元/平方米,合同总价为260002.73元。
现场检测后并提交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应如实、独立出具检测报告。
1、检测单位在现场检测作业完成后5天内须将检测报告的初稿提供给采购人初步审查后,再由采购人指定的专家评审会对检测报告进行评审和确认,形成专家评审纪要。
2、检测报告经专家评审后,在5天内中标人须按评审意见出具正式书面报告,由采购人签发书面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验收确认。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对乙方提交的检测成果进行验收。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检测,如实、独立出具检测报告。
如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初稿经专家评审后,专家评审对检测报告有异议,则采购人可另行委托其他检测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